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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教学目标设计的三个基本问题
2014年11月13日 10:24 来源:《课程·教材·教法》2014年5期 作者:阳利平 字号

内容摘要:教学目标的科学设计直接关系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针对当前教学目标设计普遍存在随意、盲目和经验性等问题,必须正确理解和认识三个基本问题:厘清三级目标在教育系统中的层次与逻辑关系;厘清三维目标在学科课程中的呈现与相互关系;厘清三维目标在学科教学中的具体落实与表述方法。

关键词:三维教学目标;教学目标设计;课程目标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阳利平,海南师范大学,海南 海口 571158

  阳利平,1968年生,女,汉族,湖南邵阳人,海南师范大学副教授,教育学博士,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教育学的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教学目标的科学设计直接关系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针对当前教学目标设计普遍存在随意、盲目和经验性等问题,必须正确理解和认识三个基本问题:厘清三级目标在教育系统中的层次与逻辑关系;厘清三维目标在学科课程中的呈现与相互关系;厘清三维目标在学科教学中的具体落实与表述方法。

  关 键 词:三维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设计 课程目标

  随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教学目标在教育系统中的基础性、主导性地位愈加凸显。教学目标不仅制约着教学内容的选择和课堂组织与学习活动的方式,而且是教育目标和课程实施的具体体现。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教师们往往定位不准,将教学目标等同于课程目标,各种教学资料中关于教学目标的设计也是五花八门,普遍存在随意、盲目和经验性等问题。课堂教学目标不科学、不明确,是导致当前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根本原因,正确区分不同目标并努力规范和达成教学目标已迫在眉睫。要走出教学目标设计的误区,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厘清以下三个基本问题。

  一、三级目标在教育系统中的层次与逻辑关系

  教育系统中目标体系建构方式颇多,若从课程与教学的意义上分析,可概括为三个层面的目标,即宏观层面的教育目标、中观层面的课程目标和微观层面的教学目标。教育目标是由国务院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我国国情制定的对于教育主体所希望达成的结果的设定,即教育活动所要培养人才的总的质量标准和规格要求。课程目标是一定教育价值观(教育目标)在课程领域的具体化,主要描述某一学科在某一具体学段课程设置所要达到的目标,或称学科课程目标。教学目标是课程目标在学科领域的分解、细化与落实,是对学科或课程的具体内容进行教学所要达成的目标的描述,或称课堂教学目标。在教育系统的三级目标中,前两级目标一般是国家政策制定者与课程专家设计,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布;而第三级教学目标则主要由一线教师设计并具体实施。教育系统中这三个层级的目标既互为前提,互为条件,又互为包容,共同构成一个三维整合的立体结构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三维目标立体结构图

  在图1所示的三维目标立体结构图中,直线ODD′垂直于底面ABC和A′B′C′。O点代表宏观层面上的教育最终指向——“教育目标:人的发展”。D点代表中观层面上课程目标三个维度(A、B、C)的整合——“课程目标:学科素养”,其中A点表示知识技能目标,B点表示过程与方法目标,C点表示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D′点代表微观层面教学目标三个维度(A′B′C′)的整合——“教学目标:学习素养”,其中A′点表示学会(学习基本的知识与技能),B′点表示会学(学习的过程与方法),C′点表示乐学(学习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整个教育目标体系由低到高、由微观到宏观依次是:教学目标(学习素养)→课程目标(学科素养)→教育目标(人的发展)。三级目标每一级都是以前一级为基础并相互包容的,教学目标是最基础的层级目标,其内涵最为丰富,教育目标、课程目标都必须在这里得到具体的实施;课程目标是贯通教育目标与教学目标的中介,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是教学目标设计的依据并寓于教学目标之中;教育目标是制定课程目标的依据准则并寓于课程目标之中,无论课程目标还是教学目标,最终都是为教育目标服务的,体现了教育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三维目标在学科课程中的呈现与相互关系

  (一)三维目标在课程目标中的显性与隐性呈现

  课程目标主要体现在学科课程标准中。教育部颁布的各学科课程标准都明确提出要致力于学生学科素养的形成、发展和提高。什么是素养?素,就是平时;养,就是修养;素养就是长久一贯的修养与训练,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的目标与内容。[1]以语文学科为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目标的设计思路是九年一贯整体设计,体现语文课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整个课程目标系统分为总目标和阶段目标两部分,课程目标设计的结构框架横向是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的课程目标与内容,这是显性的呈现;纵向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这三个维度的目标与内容,这是隐性的线索。

  如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义教语文课标》)总目标中,前5条目标主要从语文素养的宏观方面着眼,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和“过程与方法”两个维度上有所侧重:第1条是关于道德情操、文化品位、审美情趣等方面的要求,第2条是关于对待古今中外不同文化的要求,第3条是关于语文学习的态度和方法等方面的要求,第4条是关于思维品质和科学精神方面的要求,第5条说的是学习语文重在探究、重在实践的方式。后5条目标从具体的语文能力培养方面着眼,侧重“知识与技能”这个维度,第6至10条分别从汉语拼音、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使用工具书和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等方面提出总的要求。[2]语文课程总目标是基于人的终身需要以及和谐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语文素养而提出的,所以它的基本精神体现了语文学科人文性与工具性统一的特点。但在课程目标中这种侧重并不是绝对的,课程目标所包含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还是相互交融、渗透的关系,“知识与技能”目标相对来说具有显明性和确定性,而“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具有潜隐性、不确定性和随机生成性特点。

  (二)三维目标在课程目标中的交融与促进关系

  如图1所示,课程所包含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目标,是统一在人的素质建构中,意在说明人的发展是由多个方面构成的诸多素养整合的结果,缺乏任一维度,都会使人的发展受损,而且每一维度的目标“都有自己相对完备的内涵,都有自己的建构方式、表现水平和功能价值”[3]。

  首先,课程的三维目标不是三种类型或三个方面,而是指同一事物(学科素养)的不同层面,如同一个立方体有长、宽、高一样,三者是相互支撑、交融和促进的,是不可截然分割的。甚至有时,一条具体的课程目标中往往蕴含着其他的维度,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例如,《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义教数学课标》)关于“数与代数的变化”的目标阐述是:“能运用数及数的运算解决生活中的简单问题,并能对结果的实际意义作出解释”。“数学教学应使学生获得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在数学课程评价建议中又提出:“评价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也要关注学习的过程;要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水平,也要关注学生在数学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4]可见,三个维度是融合在具体的课程目标之中的。数学课程的着眼点,不只是让学生学会基本的数学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数学学会思维的方法,培养学生对数学课程的兴趣。就如《义教数学课标》所强调的:“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学教育既要使学生掌握现代生活和学习中所需要的数学知识与技能,更要发挥数学在培养人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的不可替代的作用。”[4]

  其次,三维目标相互协作整合,相互转化才能达成教学的优质与高效。三维目标既具有相互关联性,又具有层次性,这种层次性逻辑地蕴含于学科结构层次之中,形成系统完备的学科素养。如图2所示。

  图2 课程目标三个维度之间的转化整合关系

  在这个三维目标转化与整合体系中,“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形成学科素养的动力与导向系统,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学习的高效和优质并体现其价值;“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是作为实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培育的凭借与途径;而“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又可作为一种教学资源服务于“过程”的体验与反思、“方法”的习得与训练;反之,“过程与方法”又是“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达成的方法与手段。课程目标就是以“知识与技能”目标为基础,“过程与方法”目标为手段,以“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为导向,三者相互转化而整合形成学科素养。只有明确三维目标在学科课程中的关系,才能根据三维目标的学科特性体现出自身的具体内涵和方法,为理论通向实践搭建桥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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