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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化办学的理性审视
2016年03月23日 15:28 来源:《教育发展研究》 作者:刘莉莉 字号

内容摘要:集团化办学已经成为政府推动公办学校提升质量的一种教育现象。本文透过集团化办学纷繁的现实,重新审视集团化办学的内涵与独特价值,力图通过理性分析,引导和规范集团化办学行为,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键词:集团化办学;优质教育;私营化;趋同化;行政化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刘莉莉,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上海 200062

  内容提要:集团化办学已经成为政府推动公办学校提升质量的一种教育现象。本文透过集团化办学纷繁的现实,重新审视集团化办学的内涵与独特价值,力图通过理性分析,引导和规范集团化办学行为,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 键 词:集团化办学 优质教育 私营化 趋同化 行政化

  标题注释:本文系上海市重点课题“上海集团化办学的政策设计与路径选择”的部分成果。

  一、集团化办学的内涵与特征

  目前正在推进的集团化办学不是自发形成的,而主要是指政府引导下的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以资源共享为手段、两个以上学校的合作运营模式。集团内,学校与学校之间、学校与其他相关机构之间以各种各样的合约为纽带,实现战略联盟或是资源重组。

  1.集团组成机构、治理结构、运行方式等的不同促使集团化办学呈现出一种多样化的发展态势

  根据集团组成机构层次与类型的不同,集团化办学可以划分成三种主要类型:同质型、异质型和混合型。所谓同质型是指集团由相同教育层次办学机构组成,比如上海杨浦区组建以打虎山路第一小学、杨浦小学、控江二村小学和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四个小学教育集团,吸纳20所小学,覆盖全区40%的小学生;[1]通过优质学校品牌、理念和课程的输出带动薄弱校和新学校的发展。异质型是指不同层次与类型学校的联合,例如七宝中学教育集团有13所学校,包括5所高中、6所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和1所小学,以七宝中学为龙头,发挥着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示范效应。所谓混合型是指集团内部有学校也有社区以及其他相关利益主体,例如上海桃浦教育集团是由桃浦中学、桃浦文化馆、桃浦公园、桃浦镇新杨工业园区、金鼎学校等10个机构组建而成,通过建设校外课程基地提升品牌。以上三种类型基于治理模式的不同可以划分有管理委员会制、理事会制、主任委员会制、总校务会制、校长联合办公会制等。北京史家小学教育集团成立了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史家小学书记、校长、副校长及合并校的执行校长,其职能是讨论与决策学区整体发展与规划、管理与协调相关工作等。北京小学教育集团实行“主任委员会制”,由主任委员会委员共同研究集团发展战略,制定集团运行机制、制度,保障集团各个方面工作的正常运行。[2]教育集团按照治理运行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行政授权型、授权自治型和合作授权型三大类。此外,基于集团成员之间联系程度可以划分为紧密型和松散型。选择不同维度可以划分不同的类型,即使同一类型中在运行中也呈现较大差异。多样性成为我国集团化办学的一个亮点。

  2.非营利性是当下教育集团的一个本质特性

  目前政府组建的教育集团不同于市场推动下那种集教育行业投资、教育产品开发、教育培训咨询服务以及专业化的课程教学为一体的教育集团组织。我国这种政府引导下的教育集团一个突出的特点是不以营利性为目的、非市场导向。不否认集团化运行中有经营行为,但集团本身是公益性的。它不同于美国公立学校的集团化管理。根据2012年度美国教育数据统计,美国基础教育阶段管理公立学校的教育集团共计240家,其中营利性的有60家,管理803所学校和43.2万学生,非营利性的有180家,管理1185所学校和43.5万学生。[3]相比较而言,美国营利性教育集团影响更大、管理效率更高。虽然中美两国政府都将集团化管理作为提升公立学校教育质量的一种选择,但由于政治制度、文化传统与教育体制不同,集团化管理的目标与使命也是迥然不同。

  3.集团成员的相对独立是当下集团化管理的又一个组织特点

  集团化办学依托于成员组织间的不同类型合约,[4]包括技术的、经济的、计划的、社会的、知识的和合法的合约,这些合约导致组织间的相关程度不同。但无论哪一种治理结构,都遵承组织原有的历史与文化,维系了不同成员组织相对独立的运行。因为,每一个组织都有自己的组织文化,是所有成员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认可的做事情方式。集团化是基于平等与尊重的协同实践和协同改善。正是这种独立性的存在,维护着集团学校个性化的发展道路和良性的发展秩序,有力地促进着不同利益主体的主动参与和有效互动。

  4.互动性是集团化办学的核心特征

  集团成员间合约的存在强化了原本没有直接联系的组织之间的关系。正如组织关系理论所指出的:互动性体现在任何一方的关系行为变化都影响整个关系网络,进而影响到其他组织的关系行为。组织间关系互为函数关系。任何一方关系行为的变化,不仅是其自身能力的函数,也是其他组织关系行为的函数。通过互动过程,组织间关系得以发展、维持或终结。互动性是组织间关系不断进化的力量之源。这种互动性包括了动态性、交换性、适应性、协调性和价值性。[5]集团组建最重要的是组织成员间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一方面,尊重合约,促进集团内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协调;另一方面,运用隐含的社会合约,即信任与承诺,发挥社会机制对成员之间关系的约束与制衡。

  二、集团化办学的认识误区

  教育集团的风起云涌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然而,面对这样超速发展的态势,人们有困惑甚至是质疑。首先人们对集团化办学的意义和价值并不十分清晰,特别是对于部分优质学校而言,他们有一种“被集团化”的无奈。已经组建的教育集团在运行中也面临着巨大的冲突与挑战。

  误区一:优质教育的稀释化

  集团化办学不应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稀释,也不仅仅是简单意义上的优质资源的倍增。不可否认,最初名校集团化办学中确实存在着通过名校冠名或是规模急剧扩张等方式来满足人们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名校效应在集团组建初期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有一定意义,但学校是一个长期存在,没有家长能够始终接受低劣的教育质量。学生在学校的成长过程是不可逆的,家长用脚投票,他们无法接受失败。因此,集团化办学的初衷不是一种教育品牌的注水,更不是不负责的欺骗。当下的集团组建中不乏小规模的学校或是相关机构,但集团组建更重要的是立足于专业化的协作,而不是为了扩大规模、实现规模经济,而是通过协作和资源的优化,实现了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误区二:公立教育的私营化

  有人担心集团化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教育市场化或是私营化。以政府为供给主体的基础教育转化为多主体管理与供给,特别是出现了一些以优质民办学校为龙头组建的教育集团,政府将一些公办学校交给民办学校托管。以上海为例,出现了以西南位育中学、世界外国语小学为龙头的教育集团;杭州育才教育集团也分别在浙江多个地方接受政府的委托管理公办学校,这一现象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人们误认为这就是政府将学校变相“出让”。必须承认,现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难以满足多样化的利益需求,市场经济所产生的社会结构变化也让人们对公共教育有了重新定位。但这不意味着通过集团化实现教育的私营化。目前集团化办学还只是学校运经营与管理方式的改变,而不是产权或是所有权的变更。集团化中公办与民办的混合存在是通过发挥各自机制与体制的优势,实现协同发展,并没有实行产权上的重组,学校原有性质没有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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