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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高校学术评价体系改革
2015年12月01日 08:5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12月1日第856期 作者:王磊 字号

内容摘要:自2011年11月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以来,学界对高校学术评价体系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

关键词:评价体系;高校学术;学术;哲学社会科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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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1年11月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学界对高校学术评价体系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但受哲学社会科学自身研究成果社会效应的不可预期性、评价目标的滞后性、评价主体的行政化、评价对象分类标准的模糊性、评价专家遴选固定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各级高校行政主管部门对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体系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较为深入的思考和统一谋划,在职称评定、项目评审、成果奖励、研究基地验收等评价工作中,标准不一,自成一系,看似是因为评价对象和目的的不同,实则还是以论文发表的数量和期刊的质量作为主要评价标准,没能建立科学、细化的指标体系。第二,评价方法较为粗放、简单,可操作性强,但不能准确反映评价对象的差异性和学术特性,特别是在一些重大项目、人才项目、科研团队和基地评审中,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效、重短期轻长期,评价指标单一化、目的功利化的倾向还没有根本改变。第三,忽视科研成果自身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效应,没有形成严谨、合理的评价标准,特别是对小学科、交叉学科及个体性项目缺乏有针对性的遴选机制,学术创新的张力和韧性难以呈现。以上问题的存在导致诸多弊端:高校教师忙于在各类核心刊物和权威出版社之间投机取巧、四处钻营,潜心研究者较少,原创性较弱,学术影响力受限;功利主义之风盛行,学术研究多为满足职称评定和单位科研业绩考核,学术创新动力不足,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不能有效彰显,偏离了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方向。

  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循序渐进、科学合理,必须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和实际情况。根据教育部《意见》精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建立以质量、贡献、创新为导向的符合高校发展规律的学术评价体系。

  行政主管部门要当好顶层设计的领路人,推动体系建设的统筹布局和协调联动。其中,首要任务就是要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的正确导向,不以核心论文的数量作为分配科研资源的主要依据,在职称评定、项目评审、成果奖励、基地考核等各类评比中以业内学术评价、成果转化率、学术贡献率等作为考评标准。各级主管部门应建立紧密对接机制,加强各项评价指标的联动,提高科研管理工作的整体绩效。另外,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体系中,主管部门的角色应回归服务本职,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积极培育独立的第三方学术评价主体,自主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工作。可以考虑在主管部门牵头下,由教育、人事、科研管理等相关部门成立“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中心”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独立运行,多元监督。

  探索并完善学术评价的制度体系建设。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探索建立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标准分类制度。根据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等不同研究方向,项目、人才、团队、基地、成果等不同评价对象,论文、专著、报告、非纸质成果等不同研究成果形式,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分类制度,突出学术评价工作的导向性,提高评价结果的针对性,尤其是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研究成果。其二,探索建立代表作评价制度。以高水平研究成果作为判断团队、人才、项目、基地绩效和水平的根本依据,重点考虑同行专家对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效应的综合评定,并以引文等文献计量的评价方法来认定。各高校在考核教师科研业绩时,除了参考论文数量和期刊质量,还应将代表作评价纳入考核办法,激励他们潜心钻研、打造学术精品、营造健康的学术氛围。其三,完善同行专家评价制度。按照学科范围遴选,将知名有为的专家组成一支相对稳定、权威的评价队伍,并要求校(省)外专家的比例不能低于50%。同时,根据专家把握学术前沿动态的程度和学术评价工作的开展情况,建立“专家评价信誉考核机制”,对专家的学术绩效和评价工作进行综合评判,增强专家评价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持评价专家队伍的健康稳定。其四,完善学术评价监察制度建设。对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的具体方法、评价指标、评价流程等进行监督与检察,是保障学术评价公平、公正的基石,一般包括评价主体监督制度、评价对象申诉制度、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工作制度等,这些制度应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有序开展学术评价的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体系建设。选择有代表性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先期开展试点,通过借鉴科技评价的经验,检验自身成效,根据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求,不断对评价体系进行调试。既不能完全否定传统评价模式的正面作用,又要避免绝对化,因此要正确看待SCI、SSCI、A&HCI、CSSCI等引文数据在学术评价中的地位,做到“尊上而不唯上”,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平稳有序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体系的构建。

 

  (作者单位:洛阳师范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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