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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给孩子的“爱心”乱标价
2016年10月20日 09:48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叶金福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笔者在某校参加教研时,看见该校的橱窗里用大红纸张榜表扬那些在“我为某某献爱心”活动中捐钱最多的学生,说这些捐钱多的学生极富有爱心,学校要大力表彰。

关键词:爱心;标价;孩子;学生;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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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笔者在某校参加教研时,看见该校的橱窗里用大红纸张榜表扬那些在“我为某某献爱心”活动中捐钱最多的学生,说这些捐钱多的学生极富有爱心,学校要大力表彰。笔者看后不禁想:难道捐钱多就是有爱心吗?“爱心”是能够标价的吗?

  在学生中开展捐助献爱心活动,无论对帮助贫困学生,还是对学生慈善情怀的培育,都具有积极意义。但如果把“捐钱多者”认定为“极富爱心”,无疑会使“捐钱少者”或无钱捐助的贫困生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也误导了捐助的意义。

  其实,捐钱多的学生,未必就具有真诚的爱他人之心,也未必将来就是有慈善情怀的公民,反之亦然。遗憾的是,一些学校却以金钱的多少作为评判的依据。

  殊不知,这种做法极可能会使学生有这样的想法:献爱心就是“看谁捐钱多,谁捐钱多就能被表扬”。倘若这种“想法”成为学生的价值取向,则可能使献爱心或其他善举受到局限。一个社会,一旦献爱心或其他善举蜕变为变相追名逐利的手段,则爱心就会大打折扣,就难以发自内心。

  众所周知,学校在学生中发起捐助活动,最主要的目的是以此培养孩子的慈善情怀和社会责任感,使他们逐步具备自觉关爱他人、救助弱者的博大情怀。如果学生以获得老师的表扬为献爱心之最终目的,则他们今后就可能对更多并无名利可图的献爱心和善举缺乏主动性。

  因此,笔者以为,在学生中开展捐助活动,决不能以捐钱数额的多少论“荣辱”。应该让所有参与捐助的学生,甚至那些无力捐资的学生都为自己的学校、自己的同学积极献爱心活动感到光荣。如此,捐助活动才有意义,学校的教育目的才算真正达到了。

 

  (作者系浙江省开化县职业教育中心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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