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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顶层设计,从制度上规范和加强实习管理 ——专家解读《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2016年06月21日 09:24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郭为禄 孙爱武 等 字号

内容摘要:明确了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实习单位应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并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和考核,同时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

关键词:实习;管理;学生;制度;职业学校学生

作者简介:

  教育部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此次出台的《规定》主要针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中的突出重点难点问题,完善顶层设计,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对实习中的学生权益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目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出了回应。为进一步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现将相关专家解读文章摘要刊登如下。——编者

 

  以学生发展为本 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郭为禄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是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指导思想明确、主体责任明晰、管理过程清晰、实施措施具体,体现了职业教育的特点。

  《规定》提出“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体现了构建职业学校实习工作主体之间和谐关系的思想;强调“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体现了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精神。对实习组织的责任界定,对实习管理的内容和过程、实习考核、安全职责的要求,都紧紧围绕着学生发展需要这个中心,如明确“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并对“共同组织实施”提出明确的要求,包括培养方案、实习任务、考核评价等各个环节。

  同时,根据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对实习性质、实习环境、实习时间、实习待遇、实习考核、实习组织等做了精心设计,如明确“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还规定实习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保障实习学生权益的禁止性条款等。

  与产业行业需求紧密结合是职业教育的显著特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不只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需要多方共同推进。《规定》由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在顶层设计上打破了部门间的壁垒,有利于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提供更有利的制度环境。

  《规定》在制度设计上的突出特点之一是梳理了实习前、实习中和实习后全过程的各个环节,通过制度化的责任安排保证了实习工作的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更加重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市场规律,规定“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给予学生一定的实习选择权,体现了灵活性与强制性的有效协调。

  此外,“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鼓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习提供信息服务”等,体现了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顺应了构建更加开放的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时代要求。

  (作者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教授)

  加强科学管理 深化工学结合

  孙爱武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对于解决当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存在的问题,推进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规范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与健康,深化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学生实习依法管理。一直以来,与学生实习有关的法律依据虽然在各类法律法规中零星可见,但从整体上缺乏系统性和适用性,对学生实习利益相关方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造成困难和障碍。《规定》构建了系统、完整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法律法规体系;对于在何种情况下适用何种法律法规进行了说明,便于职业学校依法开展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如“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等。

  强化学生实习科学管理。《规定》为职业学校更加科学、规范地开展学生实习管理提供了系统指导。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制定一系列制度性文件,使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二是明确实习单位资质要求,避免职业学校在实习单位选择上的盲目性与随意性。三是限定岗位人数要求,保证学生在合适岗位上真正参与到实际工作中,积累岗位工作经验。四是明确学生实习指导人员的要求,按照“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标准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分别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强调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安全问题是实习管理的首要问题,《规定》对实习安全尤为重视,不仅各章均涉及安全问题,还专设“安全职责”章节。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是实习安全的责任主体,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度的有无和执行情况将作为评估企业能否承接学生实习的重要内容;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对于实习中不遵守制度的学生要给予批评与处分;全面加强安全保障,要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不属于保险责任赔付范围的,在实习协议中进行约定,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实习安全。

  (作者系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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