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学 >> 专项教育 >> 基础教育
甘肃住宅小区超千户须建幼儿园 严禁出租出售转让抵押改变用途
2017年04月05日 09:23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尹晓军 字号

内容摘要:为扩大城镇学前教育资源,日前,甘肃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1000户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要建设一所规模至少为6个班的幼儿园。

关键词:幼儿园;住宅;甘肃;小区;验收

作者简介: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尹晓军)为扩大城镇学前教育资源,日前,甘肃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1000户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要建设一所规模至少为6个班的幼儿园。

  甘肃要求,各地要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确保幼儿园的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对达到配套建设幼儿园规模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保证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幼儿园建成后,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备案后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定将幼儿园按属地原则移交所在县(区)教育部门。

  甘肃明确,配套幼儿园属于公共教育资源,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拆改或闲置,严禁以出租、出售、转让、抵押等方式改变用途。各地每年对配套幼儿园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发现原有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闲置或改作他用的,要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由当地政府清查回收,交由教育部门重新统筹安排。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毕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