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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六高校发布校园“宪法” 用学校章程规避办学理念“跟着领导变来变去”
2015年10月13日 08:15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田文生 字号

内容摘要:今天,重庆6所高校正式发布学校章程。这6所高校是: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和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关键词:重庆;高校;发布;宪法;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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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报重庆10月12日电(记者田文生)12日,重庆6所高校正式发布学校章程。这6所高校是: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和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加强高校章程建设,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实现自主管理的规范路径、实现民主监督的有力支撑、实现社会参与的重要保障。”重庆市教委主任周旭表示,学校的章程类似于国家的“宪法”,是学校的总纲和基本遵循。

  “必须有学校章程这一‘宪法’把学校重大、基本的问题固定下来,按章办理,才能使学校的管理更加有章可循。”周旭说,办学应该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不能换了一任领导就有一种提法,特别是学校的办学使命和人才培养理念,虽然应该与时俱进,但也不能随意更改,长远来看,变来变去是不利的。学校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的灵魂、特色和精华所在,如果跟着领导的更替而不断变化思路,那么这所学校就安定不下来,潜心育人的目标也达不到。”

  记者注意到,重庆此次发布的高校章程并非千校一面,而是各自结合自身特点,对学校的办学方向、管理体制进行清晰的界定。

  比如,重庆师范大学章程明确:坚持师范和非师范两轮驱动、协调发展,师范重点强化基础教育、国际汉语教育、职业教育三驾马车,非师范重点聚焦文化传承与创新、决策咨询与公共服务、科技攻关与应用转化三大板块;近年来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一直维持良好形势的重庆文理学院,则在章程中明确地将办学理念界定为“教育即服务,学生即顾客,质量即生命”,将学校办学定位明确为“应用型”,同时明确规定“学校实行大部制和学院制”,这在已发布的高校章程中极为罕见。

  记者获悉,重庆将在今年年底基本完成市属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明年启动全市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力争在2017年年底基本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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