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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文物安全管理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2016年11月25日 10:44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湖南省文物局 字号

内容摘要:为确保文物安全,规范安全管理制度,近年来,省文物局相继制订了多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如《文物博物馆安全检查制度》《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等,严格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纪念馆切实贯彻执行。“十二五”期间,湖南省文物局在构建文物安全管理体系方面进行的这一系列探索与实践,把全省的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全省的文物安全整体形势明显好转,各类文物安全系数大大提高,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关键词:文物保护;安全管理;安全工作;湖南省文物局;巡查;政府;行政执法;案件;安全检查;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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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惊全国的长沙“12.29”特大盗墓系列案

  2008年4月至2009年1月间,一个盗墓团伙在湖南望城县、宁乡县、岳麓区及江西省分宜县等处多次疯狂盗掘20余座古墓葬,先后盗得国家一级文物11件,国家二级文物51件,国家三级文物86件,一般文物200余件,成为湖南省建国以来涉案人员最多、涉案范围最广、社会影响最大的一起盗墓案件。公安部将其列为督办案件。案件侦破工作几经周折,专案组辗转于8省的20个市县之间,经过7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至2009年7月份案件宣布告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3人,追回被盗文物300余件,收缴作案工具120余件(套),这个横跨湘、鲁、赣等省的特大盗墓团伙被彻底摧毁。之后,涉及长沙“12.29”系列古墓被盗案的53名犯罪嫌疑人均受到法律的严惩。

  2009年7月31日,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在长沙召开表彰会,就案件侦破工作对部分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由长沙市文物局和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共同组建的“长沙文物公安联合执法办公室”也于同日正式挂牌。

  这一系列盗墓案件的发生,给湖南省的文物安全敲响了警钟,也引起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2009年8月,经省编办批复同意,湖南省文物局增设执法督察处,负责督察、指导全省的文物安全管理与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案件成功侦破,机构顺利成立,是欢欣鼓舞的事。但是,被盗墓葬所遭受的破坏和部分被盗文物的流失让我们深感痛心。“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根本,是文博事业的生命线。如何确保文物安全?湖南省文物局开展了大量调研活动,全面了解全省文物安全现状及面临的诸多问题,开始深度思考,并就文物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与实践。

  一、文物安全形势

  一是一些地方政府没有真正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导致政府行为、法人违法案件屡禁不止。当今社会处于转型期,工业化、城市化速度加快,一些地方政府发展心切,地方领导思想上没有重视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一味地强调快速发展经济。部分企业只顾自身利益,忽视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掠夺性的开发利用,或者片面以发展经济为目的拆毁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或者无视文物的历史环境风貌进行开发建设,基本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突出,政府行为、法人违法事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导致伤害文物建筑、占压大遗址、损毁古墓葬、破坏文物原生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盗掘、盗抢、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动猖獗。进入21世纪后,受文物市场高额利润的驱动,湖南省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偷盗古建筑构件,走私文物等案件呈上升趋势,且犯罪活动侵害范围不断扩大,犯罪性质呈现暴力化、集团化、智能化趋势,打击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是文物建筑防火任务十分艰巨。全省各地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尤其受历史、自然、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一些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整体防御火灾的条件和能力不足,由于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诱因导致的文物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四是文物部门自身建设存在问题。1.基础工作薄弱。一些地方“四有”工作长期落实不到位,有的文物保护单位未树立保护标志、记录档案不健全、有的没有管理机构或管理机构混乱,权责不清,有的长期不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难以实现依法管理。2.队伍建设“先天不足”。①人员短缺,文物部门严重缺编,很多地方专职从事文物安全管理与行政执法的人员偏少;②专业化素质有待提高,人员缺乏培训,专业知识欠缺,发生违法事件、安全事故无所适从;③慑于权势,不敢坚持原则,甚至知晓文物安全事故或违法案件后不制止,不报告或者谎报,严重失职、渎职,致使一些本来可以事前制止的小事件发展成大案要案。

  五是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文物安全防范能力有限。很多地方对文物工作经费投入不足,一些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尤其是基层文物保护单位本身安全防范系统不完善或建设滞后,防护设施匮乏,给了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一旦发生盗窃、抢劫、火灾等安全事故,无法及时报警响应,文物安全隐患重重;另外,全省各级文物部门绝大部分无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未配备巡查车辆,日常文物安全检查与执法巡查工作难以全面开展,无法真正实现文物安全监管视角前移,一些违法案件与安全事故苗头无法及时发现、制止,致使一些文物遭受更为严重的损害。

  此外,文物法规体系不完善、不健全,影响文物安全的有效管理;相关法律惩处强制性不够,使得一些地方政府行为和法人违法成本太低,有恃无恐;各类自然灾害对文物安全构成威胁等问题,均是文物安全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中面临的难题,严重制约着文物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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