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结构包括广义的社会文明(含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狭义的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主体文明三个基本层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主体文明相互联系、互相促进,在整体性上发挥着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功能。社会主义文明之所以优越于资本主义文明,一方面在于社会主义制度创造了文明整体最佳效应发挥的环境,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文明体系中的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主体文明并非杂乱无章的偶然堆积,而是处于彼此协调的系统之中,协同促进社会主义文明的整体进步。然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视域中,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和主体文明都是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共同价值目标,因而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和主体文明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的应有之义,并且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历史进程之中。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文明;文明建设;人民;进步;政治文明;制度;物质文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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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结构体系,不仅要立足于现有的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的视角,更要基于社会价值、社会功能的视角进行深度挖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结构包括广义的社会文明(含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狭义的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主体文明三个基本层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主体文明相互联系、互相促进,在整体性上发挥着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功能。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主体文明
从历时态视角来看,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过程、阶段和状态。近代西方哲学和历史唯物主义都认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人。然而,前者在世界观上把人视为孤立的原子,把个人和外部世界对立起来,在方法论上认为文明是从思维到思维的人的理性完善,一切文明进步都以个人主义为目的。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人作为社会的有机细胞,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是统一的,认为文明是从实践到实践的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诚如恩格斯曾批评资产阶级思想家把“迅速前进的文明完全被归功于头脑,归功于脑的发展和活动”[1]557,进而指出“文明是实践的事情,是社会的素质”[2]97。然而,长久以来,我们在谈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时,常常只从社会制度、社会结构上考察,忽视从社会价值、社会功能上审视,以致把社会主义文明的价值目标忘记了。实际上,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那里,社会主义文明的科学性与价值性是完美地统一在一起的。而且,文明在本质上是指作为主体的人在处理自身与社会、自然界关系的实践过程中所取得的积极成果,表示的是人与外部世界及自身的和谐统一状态。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在最大多数人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人、社会、自然界之间总体上处于一种协同状态,所以,广义的社会文明(含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狭义的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主体文明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系统的三个基本层面。
一、构建全面协调的社会文明
恩格斯认为,“文明时代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3]158,也就是说,文明进步建立在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在一定意义上是社会进步的集中体现。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社会文明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别。广义的社会指人类活动的一切领域及其过程,相应地,广义的社会文明指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狭义的社会主要指社会生活,相应地,狭义的社会文明主要指社会管理的文明、社会服务的文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文明是广义的社会文明,旨在实现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胡锦涛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从‘大社会’着眼,把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到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在内的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之中。”[4]675-676通过实现社会结构各层面的和谐来促进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实现途径。历史唯物主义从社会结构入手,以社会存在、社会意识,经济基础、思想上层建筑、政治上层建筑等基本范畴来分析复杂的社会现象,与之相对应,广义的社会文明则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日常生活文明等方面,其中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狭义的社会文明是三个基本层次。然而目前流行的研究方法只从社会制度、社会结构角度研究文明,把经济建设与物质文明、政治建设与政治文明、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作简单的一一对等联系,从而认为物质文明建设目标只是发展经济,政治文明建设目标只是完善政治制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只是发展先进文化。这样一来,理论上出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把文明视为独立于人之外的自然存在物,忽视了从社会文明整体价值、社会文明总体功能上看问题,忽略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文明发展最终目标。当前,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建设,必须紧密围绕以人为本这一价值目标,始终把人的价值诉求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
物质文明建设要对生产和分配领域并举改革,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的目标。早在建国之初,周恩来就指出:“增加生产对于我们全体人民,对于我们国家,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只有生产不断地增加,不断地扩大,才能逐步地克服我们人民的贫困。”[5]201党的十二大报告更是明确界定了物质文明的内涵,“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就是物质文明。它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6]26。可见,物质文明是内涵与价值目标相统一的概念。一方面,从内涵来看,物质文明是人类在改造外在自然界的过程中创造的物质成果。另一方面,从价值目标来看,物质文明则是指物质成果与人民群众的结合程度。物质文明建设的途径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生产发展和分配公平。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物质文明建设的基本状况是,社会物质财富快速增长、社会消费品不断丰富,然而财富分配有失公平。这突出表现在:(1)劳动报酬未与GDP形成正向增长。据财政部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的数据,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从1983年至2007年均呈下降趋势,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了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劳动报酬中,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则从1980年的17%逐年下降到近年来的11%;(2)部分地区、行业、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社会贫富差距呈现扩大趋势。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0.3迅速上升到2009年的0.47;(3)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深化和国内通货膨胀风险增加的影响,居民基本生活消费资料价格居高不下。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1年1至8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6%,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2.3%。上述数据显示,我国在物质文明建设领域所取得的物质成果数量,与人民群众所享有数量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背离。2011年初以来,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出现的“民工荒”,本质上是企业利润在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是一种畸形的社会财富分配方式的直接体现,说明普通职工在收入分配上严重缺乏话语权[7]。这启示我们,如果只一味地重视创造物质成果的生产领域,而忽视物质成果归谁所有的分配领域,则可能出现生产发展却分配落后的现象,这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所必须警惕的。
精神文明建设要通过科学理论、正确舆论、高尚精神、优秀作品,实现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上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社会精神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至今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有的还相当严重。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封建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沉渣泛起;假冒伪劣、欺诈活动成为社会公害;文化事业受到消极因素的严重冲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东西屡禁不止;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蔓延,党风、政风受到很大损害;一部分人国家观念淡薄,对社会主义前途发生困惑和动摇。如何才能落实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目标,成为摆在党和国家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和十四届六中全会两次以决议的形式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了出来,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重大方针。关于如何建设精神文明,为何建设精神文明,以及建设实践和价值目标相结合的问题,199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有过专门表述,这就是通过“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始终围绕人的发展进行精神文明建设,以实现“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目标。同时,精神文明除了具有促进人的精神素质发展的作用之外,也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历史的经验表明,精神文明搞得好,团结协作的氛围才能好,社会发展就能好;精神文明搞不好,社会矛盾则加剧,社会发展受到阻碍。
政治文明建设要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目标。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社会主义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是保障和促进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政治文明,决不是资产阶级抽象的、少数人的民主,而是具体的、大多数人的民主,是在我国历史、社会条件下的民主。近年来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斐然。一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写入十七大报告。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与社会团体、业主委员会等群众性社会组织共同形成一个比较全面和系统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网络;二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三是,“人权”被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度上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部门规章的立法层面得到全面构建。另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政治文明的制度基础得以确立和完善。但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仍然不少,主要表现在民主制度和人民的关系问题上。封建专制主义思想在人们的头脑中仍有残余,带着封建烙印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和政治运作方式影响了人民民主权利的广度和深度,“三农”领域和弱势群体依法享有民主权利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要解决这些问题,正如党的十六大所规定的,“最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展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民主政治制度、体制、机制、方式系统。
狭义的社会文明建设要改革社会体制、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实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标。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8],这在事实上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文明建设任务的提出。根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等党的重要文献的表述,社会文明主要包括社会生活文明、社会关系文明、社会意识文明、社会生活环境文明和社会管理文明。当前,我国在社会事业、社会心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促进社会公平、社会和谐任重而道远。党的十七大报告从社会建设与人民的关系角度,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紧紧依靠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