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是越南革新、建设事业和保卫祖国的目标和动力。自1986年革新开放以来,越南共产党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研究,不仅提出了富有创新意义的理论成果,而且在实践中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社会进步。由于民主化要有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越南的民主化要达到较高的程度仍然任重道远。
关键词:越南;民主化;政治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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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是越南革新、建设事业和保卫祖国的目标和动力。自1986年革新开放以来,越南共产党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研究,不仅提出了富有创新意义的理论成果,而且在实践中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社会进步。由于民主化要有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越南的民主化要达到较高的程度仍然任重道远。
关 键 词:越南;民主化;政治革新
作者简介:陈明凡,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博士后,副教授。
2006年4月越共十大指出:“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是越南革新、建设事业和保卫祖国的目标和动力”。① 自1986年革新开放以来,越南共产党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研究,并结合本国实践对社会主义民主作出许多新的概括,不仅取得了富有创新意义的理论成果,而且在实践中所实行的一系列做法和探索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从而为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目标准备了初步条件。
一、民主化在越南政治革新中的地位
越南共产党一方面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角度认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普遍意义,另一方面又从越南的历史和国情的角度认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特殊意义。从基本理论上说,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民主和社会主义具有不可分割性。没有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没有民主的社会主义,都是我们所摒弃的。正如越共中央委员、《共产主义》杂志总编辑黎友义所说:“按照马列主义观点,民主属于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离不开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自古以来的渴望。劳动人民世世代代不断地为民主,为要求民主、争取民主而进行斗争。这就是说,民主是劳动群众的斗争成果。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人类发展中的顶点,也是民主的顶点。”② 因此,越南共产党领导人民向社会主义过渡,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化的进程。
从越南的历史传统看,漫长封建社会的历史积淀和长期战争环境的影响,更凸现民主政治建设的特殊重要性。越南的封建君主制度具有漫长的历史,一直延续到20世纪中期。再加上19世纪中期开始的帝国主义入侵,激起越南人民长期反抗斗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越南人民又经历了八年抗法战争和十四年抗美救国战争,直至1975年才实现南北统一,1976年改国名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因此,封建专制传统多,民主和法治的传统少,也就不足为怪了。正如越共《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建设纲领》所指出:“我国原来是从殖民地半封建、经济以小生产为主、不经过发达资本主义阶段这样一个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国家又经历了几十年的战争,遗留的战争后果很严重。殖民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残余仍然很多。”打扫封建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历史垃圾,为新社会制度的建立清除地基,需要一个过程。只有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才能尽快实现历史的跨越。
从越南当前政治制度的特点看,共产党一党执政,没有其他党派制约,弄得不好,容易使封建专制主义在新形势下复活。这种情况也凸现了加强民主建设的特殊重要性。越共十分关注“在一党执政条件下如何发扬民主”这一课题。越共领导人和理论家首先澄清一个认识误区,指出:“有人认为,只有多元政治机制对立党派的存在,才有民主。实际上,民主与不民主,并不取决于一党或多党。在前西贡伪政权制度下,有十来个党派和政治集团,但没有人认为它的民主多。”③ 越共理论家根据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和阶级分析方法提出了如下重要论断:“可以说,世界上所有的国家,说到底,都是由一党领导,什么阶级执政,什么阶级的党就执政。”④ 应当说,这个论断点透了问题的实质,可谓一语破的。另一方面,越共也充分认识到在一党执政条件下加强民主建设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为此,必须要解决一系列重大问题,包括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和人民的关系;改进党的领导方式、组织方式,特别是理顺党和国家的关系;建立和完善正确表达人民意志的法律系统;充分发挥民族统一战线、政治社会团体、社会行业组织的作用;重视和改进对传媒工作的领导并充分发挥传媒的作用等等。⑤ 越共也清醒认识到在一党执政条件下产生官僚主义等错误倾向的危险性,正如越共中央委员苏辉如所说:“在一党执政的环境中,党要避免列宁和胡志明主席已多次警告的官僚、唯意志、主观或保守、犯路线错误、特权、贪污等。早在成立新政权时,越南共产党就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⑥
二、越共对社会主义民主内涵和方针的新概括
早在1986年革新伊始,越共六大就提出“以民为本”的指导原则和“民知、民谈、民做、民检”的民主要求。越共又从党对人民关系的角度,提出“近民,解民,重民,有责于民”的方针。作为政治革新目标,越共提出“建设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越共的这些新概括是对马列主义民主理论和胡志明民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尤其是“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了人民”这三句话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内涵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质。
“属于人民”——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胡志明说过:“我国是民主的国家。所有的利益都属于人民,所有的权力都属于人民,革新建设的事业是人民的责任,抗战建国事业是人民的任务。从乡级到中央的政权都由人民选出,从乡到中央的社会团体都由人民组织。总而言之,一切权力和力量都在于人民。”⑦ 越共牢记胡志明的教导,在党的纲领中论及越南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点时,将人民当家作主放在首位。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建设纲领》中明确指出:“革新和健全政治体制的实质是建设并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一切公民真正成为建设新的社会事业的主人。”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使人民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并发挥主人翁的作用。政治参与是衡量民主的重要尺度,是民主制度的本质要求。越共《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建设纲领》对人民参与作了具体论述:“政治领域中的民主,体现于选举、被选举和罢免民选机关中的代表及选民机关选出的干部的公民权,有参加制定法律的权利,有要求政府正确执行法律的权利,有保卫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制度、维护人民权力体系、反对敌对势力的一切破坏活动的权利。党和国家在制定政策、法律和作重要决定之前应征求人民的意见,及时回答人民提出的问题。”
“来自人民”——这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基本问题。每一个干部和党员都应当明确:我们的权力是谁给予的?是人民。国家必须“以民为本”。人民表达自己的意志,在越南是通过两种渠道:代表民主和直接民主。“代表的民主是通过全民选举出来的国会和各级的人民议会的形式。直接的民主是权利的主体(即人民)对若干重要问题的意志的主要表现。”⑧ 既然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应由人民来评估政权机关行使权力的绩效,应以人民满不满意为评价标准,应当让人民选拔和推举称职的人员到行使权力的岗位。越共理论家阮德平说:“党和人民之间的关系要首先体现在制定符合民心和保卫人民正当利益的主张和政策上。为了加强这种关系,党和政权组织、干部党员要十分重视民运工作,为人民对党的决议、国家的法律的制定提出意见创造条件,让人民来评价干部党员,介绍优秀分子入党,选出德才兼备的人到党、国家和社会团体领导岗位上来。”⑨
“为了人民”——这是越南共产党领导的革新建设事业的出发点和归宿。革新的成果和建设的成果必须由人民共享。必须使广大人民而不使一部分人在革新中受益。要处处为人民谋福利,通过革新解决人民的实际困难。“胡志明主席曾指教党和政府要为人民照顾到从酱、茄子、鱼露、盐至每条针、线,若让人民受饿、寒冷、失业,不仅政府而党也对人民有罪、有错误。”⑩
总之,把“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了人民”这三句话有机地联系起来,我们就可以基本了解越共用以指导政治革新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品格、内容和实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