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3月22日,呼和浩特市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云建东、市民委主任塔沙、市农委副主任刘建航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民族工作、 “十个全覆盖”工程和扶贫开发推动少数民族聚居村发展等向媒体做了通报。
关键词:少数民族;十个全覆盖;聚居;贫困人口;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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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呼和浩特市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云建东、市民委主任塔沙、市农委副主任刘建航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民族工作、“十个全覆盖”工程和扶贫开发推动少数民族聚居村发展等向媒体做了通报。
2015年“十个全覆盖”为少数民族聚居村投入6.1亿元
刘建航在新闻发布会上说,2014年~2015年,呼市累计投入111.38亿元,完成了789个村的“十个全覆盖”工程,其中,少数民族聚居村66个,覆盖人口57.5万人,其中覆盖少数民族聚居村人口5.2万人。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市农委的一份统计资料显示,2016年,呼市要确保完成1368个村“十个全覆盖”建设任务和完成符合生态移民条件的1170个村建设入伍,总投资104.54亿元,包括59个少数民族聚居村。
对此,云建东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仅2015年,“十个全覆盖”工程向少数民族聚居村投入资金6.1亿元,已建成了土左旗塔布赛村、新城区面铺窑村、回民区东乌素图村、玉泉区西地村、赛罕区添密梁村等一批少数民族发展示范村。
除上述示范村外,呼市先后建成了以蔬菜种植为特色的土左旗兵州亥村;以养殖业为特色的赛罕区前尔什村;以养殖、观光、农家乐旅游为特色的回民区东、西乌素图村和玉泉区西地村等一批少数民族特色乡村。
云建东称,下一步,呼市要整合民委、农牧和水利等方面的资金和力量,依托“十个全覆盖”工程,着力解决125个少数民族聚居村的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少数民族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保证贫困人口尽快脱贫。
确保少数民族聚居村贫困人口脱贫
市民委主任塔沙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市民委争取自治区及市本级财政民族工作经费5878余万元,集中解决了一大批少数民族的脱贫,投入3600万元在15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完成了整村推进项目建设,有6574名农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刘建航说,按照《呼和浩特市2016—2020年扶贫开发实施方案》,呼市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确保到2017年全市农村建档立卡的25362人脱贫,其中包括13492名农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通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年均增长23.2%,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基本公共服务)。
今年,呼市将对已经建成的789个村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完善提升,当前,2016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市级补贴资金2000万元开始正常使用,正在按照乡镇管理、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村民自我管理等四种模式稳步推进。
截至目前,呼市“十个全覆盖”工程正在紧张有序展开,市政府已经下拨第一批市级补贴资金10亿元,要求4月初全部开工,8月底基本完成,年底前完成年内项目的竣工。
云建东说,今年要重点解决少数民族困难户的生活问题。要以少数民族聚居区、集中连片特困区、生态环境脆弱区为重点,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核心,大力推进产业扶贫、项目扶贫、金融扶贫、整村推进扶贫等,确保在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时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扶贫方式在创新
刘建航坦言,扶贫工作首先要掌握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规模,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
同时做好“谁来扶”和“怎么扶”的问题。刘建航说,依照扶贫计划,各级部门要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等工作,确保辖区内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贫困旗县如期摘帽,要求市直部门和旗县区直部门的1392名党员干部包扶1392名少数民族贫困人口。
按照规划,2016年到2017年,要在10个少数民族聚居村设施“四到村四到户”产业扶贫,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主要针对有劳动能力且通过产业项目扶贫能够致富的贫困人口;二是异地搬迁脱贫一批。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贫困人口,加快设施异地扶贫搬迁;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继续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给于资助;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通过完善各项保障,对贫困村民设施政策性保障兜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