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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官更有“职业尊荣”
2015年11月24日 15:4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何帆 字号

内容摘要:司法改革是为了让权力运行、法官制度和审判管理回归司法规律,将职业尊荣感还给每一位法官。

关键词:法官;尊荣;职业;时评;司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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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改革是为了让权力运行、法官制度和审判管理回归司法规律,将职业尊荣感还给每一位法官

  最近,一则面向2000多名法官的调查问卷显示,近六成法官对现状不满意,许多人曾萌生去意。此前有新闻报道,北京法院今年计划招录547人,最终2301人报名,虽然整体招录比达到4.2∶1,但竞争激烈程度已远不如前。有人据此感慨,法院从此不是“香饽饽”。

  即使调查统计存在误差、岗位“遇冷”被外界夸大,如此多的法官“吐槽”现状,甚至“用脚投票”,也不是正常现象。从大家抱怨的内容来看,任务重、待遇低、保障差是一方面,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职业尊荣感不够、职业吸引力不高。想想看,法官本应权力平等,共同追求裁判荣耀,但现状却是,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挂钩,法官之上还有“长官”。如果一名法官办理案件必须层层报批,为了考核疲于奔命,勉力应付外部干预,退休只能干到副科,他还能感受到多大的尊荣、多少的荣耀?

  事实上,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就是为了“让法院更像法院,让法官更像法官”,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让权力运行、法官制度和审判管理回归司法规律,将职业尊荣感还给每一位法官。尽管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新的问题不断出现,但只要实事求是、坚持规律,改革目标必能实现。

  回归司法规律,应当彰显审判权的判断权本质。判断权强调亲历性,注重对独立性、中立性和程序性的保障。这就意味着,上级法院不得对下级法院裁判指手画脚,院长、庭长不宜对自己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审核签发。今年9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就是推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最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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