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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孝老假”需制度保障
2016年09月05日 13:5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何勇海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通过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北京将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但想要落实,必须充分完善休假制度,出台配套的监督和保障机制,解决谁来监督执行、用人单位不落实该怎么处罚等问题。同时还应考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用人成本,对“孝老假”落实得好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让它们有动力保障“孝老假”。

关键词:北京市;老年;发展规划;民营企业;休假制度;用人;保障;中小企业;监督;养老

作者简介:

  近日通过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北京将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

  “孝老假”能够弘扬尊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对北京市“老年友好型城市”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但想要落实,必须充分完善休假制度,出台配套的监督和保障机制,解决谁来监督执行、用人单位不落实该怎么处罚等问题。同时还应考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用人成本,对“孝老假”落实得好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让它们有动力保障“孝老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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