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构建儿童保护和服务体系中,首先要引入儿童保护的理念。儿童保护理念有三方面的视角,第一是权利视角,儿童享有和成人平等的权利,成人世界应当尊重儿童权利。第二是保护视角,要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特殊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的实现。第三是服务视角,要为儿童提供发展性和保护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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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儿童保护和服务体系中,首先要引入儿童保护的理念。儿童保护理念有三方面的视角,第一是权利视角,儿童享有和成人平等的权利,成人世界应当尊重儿童权利。第二是保护视角,要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特殊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的实现。第三是服务视角,要为儿童提供发展性和保护性服务。
宋文珍副主任重点介绍了保护儿童的五大责任主体,即国家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她认为国家保护要强化党委政府保障儿童权利的主体责任,保护好每一个儿童是强国战略。要履行部门保护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保障制度政策、配置资源,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障儿童权利,要提升儿童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在家庭保护中,父母是儿童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我国目前有4亿多家庭,在谈到如何帮助家庭履行保护子女的责任时,宋文珍指出要重视家庭建设,引导、帮助家庭构建良好家庭关系和家庭环境,例如家风建设;制定实施支持家庭发展法规政策,例如生育、就业政策的制定;给予父母家庭监护能力的支持和指导。学校保护中,教育是对儿童最好的保护,要保障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每一个儿童享有平等权利,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学校。在社会保护中,要积极创造一个儿童友好的社会环境,依托社区建立儿童友好家园,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儿童发展和保护服务的社区服务平台;建立儿童友好社区,满足儿童及其家庭儿童保护和服务需要,资源共享,安全、友爱、舒适、适合儿童居住的社区。
构建基层儿童保护和服务体系,要将儿童保护和服务纳入基层政府和社区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建立社区儿童保护的工作机制、儿童服务和活动场所。要充实社区儿童工作服务队伍,大力培养和培训社工,增加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
(宋文珍,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本文是作者在“儿童社会工作的中国实践与国际经验”研讨会上的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