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对婚姻匹配的考察有助于理解社会流动的多元维度和机制。文章利用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 2006)数据,通过Probit模型和二分类内生性概率回归模型实证分析了农村女性的婚姻匹配变化和影响因素。研究结果显示,农村女性的向上社会流动渠道依然狭窄,婚姻在向上的社会流动中仅发挥有限功能;由于家庭可利用资源匮乏,“后致因素”较“先赋因素”对农村女性上迁婚姻的机会更具显著效应;以户口农转非衡量的社会流动对以上迁婚姻衡量的社会流动有积极作用,父亲或本人具有城市户口者在社会流动上具有相对优势,但这种相对优势有随着户口类型的社会经济意义的改变而逐步弱化的倾向;文章的研究还显示,上迁婚姻的社会流动含义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同。
关键词:农村女性;婚姻匹配;社会流动;户籍转变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韦艳,西安财经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西安 710061;蔡文祯,台湾“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台北 11529
【内容提要】对婚姻匹配的考察有助于理解社会流动的多元维度和机制。文章利用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 2006)数据,通过Probit模型和二分类内生性概率回归模型实证分析了农村女性的婚姻匹配变化和影响因素。研究结果显示,农村女性的向上社会流动渠道依然狭窄,婚姻在向上的社会流动中仅发挥有限功能;由于家庭可利用资源匮乏,“后致因素”较“先赋因素”对农村女性上迁婚姻的机会更具显著效应;以户口农转非衡量的社会流动对以上迁婚姻衡量的社会流动有积极作用,父亲或本人具有城市户口者在社会流动上具有相对优势,但这种相对优势有随着户口类型的社会经济意义的改变而逐步弱化的倾向;文章的研究还显示,上迁婚姻的社会流动含义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同。
【关 键 词】农村女性;婚姻匹配;社会流动;户籍转变
婚姻匹配是考察社会分层、社会流动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切入点。社会流动的研究关注社会不平等结构的变化状况,婚姻模式反映特定社会经济环境下,一个社会阶层进行自我建构、复制和再生产的过程,婚姻匹配是衡量特定社会阶层封闭性(或开放性)的重要指标之一(Ultee and Luijkx,1990;Kalmijn,1991;李煜,2011)。婚姻交换理论(Edwards,1969)和择偶梯度理论(Burchinal,1964)认为,婚姻通过种族、教育、职业等方面的配对,为社会阶层的稳定提供支持,成为阶层延续和变化的主要机制。对于处于底层的农村女性而言,婚姻被看作是向上社会流动的最重要渠道。对农村女性婚姻匹配的考察有助于理解社会流动的多元维度和机制。
1 问题的提出
中国社会传统的父系制度所产生的社会性别不平等,赋予男性主导垄断而女性从属依附的社会角色。根深蒂固的社会歧视造成女性的发展在现实中普遍缺乏与男性平等的社会空间。由于资源更为匮乏,底层女性的社会流动渠道更窄、障碍更多,“上迁婚姻”往往被视为有助于实现社会经济地位改变的有限途径(Croll,1981;Watson and Ebrey,1991;Fan and Huang,1998)。这种婚姻模式顺应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等级和分工。
传统文化加上长期的城乡差别,导致农村女性成为中国社会底层的重要代表。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女性的社会流动受到了不少关注(例如,职业转换的社会流动即“打工妹”的研究)。但婚姻对这个弱势群体社会经济地位改善作用的定量研究,迄今为止仍不多见。具体而言,这个群体“上迁婚姻”的机会有多大、受哪些因素影响,目前还缺乏有可靠数据支持的论证。本文利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CGSS 2006),通过Probit模型和二分类内生性概率回归模型(Binary Endogenous Regressor Probit,后文简化为BERP)的比较分析,对上述问题提供我们的实证认知。
2 婚姻匹配下的社会流动及影响因素
婚姻的社会流动功能通过婚姻匹配来体现。婚姻匹配考虑社会经济资源通过婚姻市场的交换,也考虑社会经济地位的代际传递。在性别分工更为传统的社会中,女性更倾向于上迁婚姻(即寻找教育和社会经济程度较高的配偶),而男性正好相反(Kalmijn,1998)。中国社会一直存在的父系家族制度和社会性别不平等,使得农村女性处于社会阶层底层,通过婚姻实现向上流动,依然是农村女性社会流动的主要渠道(Croll,1981;Watson and Ebrey,1991)。国外研究倾向从种族、年龄、宗教、教育、职业等维度对婚姻匹配程度和趋势进行分析(Kalmijn,1998;Schwartz et al.,2005)。国内的同类研究关注改革开放以来教育、职业、工作单位和户口类型的匹配变化,发现“同类婚”始终处于婚姻主流模式的地位,且其地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有加强趋势,意味着从婚姻匹配的角度看,现阶段婚姻对社会流动的积极作用仍不显著(Xu et al.,2000;张翼,2003;李煜,2008、2011)。
婚姻作为社会流动的功能,受到“先赋因素”、“后致因素”和“时代背景”的复杂影响。“先赋因素”泛指那些可以自动获得、不受个人意志支配而改变的因素,如,父母户口类型①、本人民族成分等,这些因素主要建立在血缘、继承的基础上。与之相对的是“后致因素”,即那些非先天决定、有望通过个人努力而改变的因素。例如,教育程度、职业、本人户籍类型等。“先赋因素”和“后致因素”对“上迁婚姻”的相对重要程度,学界已有很多讨论,形成了一些有参考价值的观点。例如,Kamijin(1991)分析了“先赋因素”和“后致因素”对婚姻匹配的影响,发现随着时代的变迁“先赋因素”的影响力下降而“后致因素”的影响增强。有关中国婚姻匹配的研究也得出类似的结论(张翼,2003;李煜、陆新超,2008;李煜,2008、2011;齐亚强、牛建林,2012)。
中国国情下,户口类型对婚姻和社会流动的作用值得特别重视。首先,由于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捆绑着不同的发展机会和福利,附带着权利和价值的户口类型本身就是社会经济地位的一个明显标志,户口辖地管理也造成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地域结构性差别②。其次,户口类型的改变受到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控制,并不随着工作地和居住地的改变自动改变,从福利低的地区到福利高的地区落户受到更加严格的控制(陆益龙,2003;Chan and Buckingham,2008)。再有,城乡二元与城乡户籍迁移限制导致城乡通婚困难,形成城乡相对隔离的“内婚制”,农村女性的婚姻市场被局限于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Fan and Huang,1998;齐亚强、牛建林,2012)。这意味着,农村女性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克服“同类婚”的桎梏,需要认识户口类型的影响。
由于城乡发展的差别和城市户口附带着比农村户口更多的受国家保障的权益,“农转非”被视为向上的社会流动。户口流动受到诸多限制,对于底层的农村女性实现户籍转变的渠道狭窄且机会非常有限。虽然中国户籍制度有不断地微调改革,但农村人口户籍类型转变非常困难(Chan and Zhang,1999)。每年农转非的配额被中央政府控制在非农业人口的0.15%到0.2%之间(陆益龙,2003;Chan and Buckingham,2008)。有研究指出,农村户籍的男性在教育、入党等方面比女性更具有相对优势,但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中,女性比例较高(Goldstein et al.,2000;Wu and Treiman,2007);据此推断,农村女性更有可能通过婚姻获得城市户口从而实现向上流动。
无论是“先赋因素”或“后致因素”,在社会流动中的作用均不能抛离时代背景去理解,因为社会流动是在一个宏观、动态的政治经济环境下运行,生长在不同时代的队列群体会具有迥然不同的地位获得模式或路径(Zhou,2004)。中国农村女性的社会流动不仅仅取决于先赋和后致因素,而且也受着社会政策变迁的影响,不仅仅包括户籍制度变迁,而且包括影响社会流动的国家政策变动。在发达国家起主导作用的先赋因素和后致因素,在中国往往要依附于制度与结构的因素发挥作用(陆学艺,2004)。陆学艺(2004)将影响中国社会流动的进程归为5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一阶段完成,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关系重塑;第二阶段:1957~1965年,“文化大革命”登上历史舞台,二元户籍制度开始显露雏形;第三阶段:1966~1977年,“文化大革命”退出历史舞台,社会成员流动呈混乱状态;第四阶段:1978~1991年,改革开放开始实施,经济体制转型和社会体制转轨;第五阶段:1992年至今,社会阶层结构被重塑。这些阶段和户籍制度的进程息息相关,不同时期户籍制度对迁移控制的松紧程度不同,依附在城市户口之上的利益多寡也不等量(Chan and Zhang,1999)。然而随着时代变迁,非农户口的获得相对越来越容易,因而户口流动的选择性下降了,所以必然导致户口身份的“贬值”(郑冰岛、吴晓刚,2013),从而影响着农村女性的制度流动和婚姻流动。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从不同维度分析了婚姻匹配态势和特征,但是已有婚姻匹配的研究大多是将整个已婚人群作为研究样本,总体的变动趋势可能掩盖了不同子群体变动,已有研究忽视了婚姻匹配的性别差异、城乡差异研究,对于农村女性婚姻匹配研究匮乏。同时,大多数研究只是调查时点夫妻或是父母的社会经济比较(张翼,2003;李煜,2008),少部分研究利用初婚时点数据匹配(齐亚强、牛建林,2012),但这些婚姻匹配研究均是对现状和趋势进行的描述分析,婚姻匹配受何种因素影响研究很少涉及。
具体到农村女性婚姻匹配和流动的研究,现有研究仅仅从单一方向研究婚姻与户口的关系,认为农村女性通过婚姻来获取“农转非”实现社会流动(Goldstein et al.,2000;Wu and Treiman,2007)。但是对于女性婚前已经实现“农转非”这种社会流动的后果,是否会对婚姻匹配产生影响的效用研究还很少见。并且,已有对于“农转非”后果的讨论主要集中于经济收入和职业流动的积极影响(郑冰岛、吴晓刚,2013)、或是提高了健康状况和生活满意度的方面(Zhang and Trienman,2013),但是户口身份转变对于农村女性婚姻匹配的向上流动是否起作用还有待研究。
为了尽量弥补已有研究的不足,本文力图通过全国性的抽样调查数据,利用较为合理的模型和方法对已有关于农村社会流动的两种渠道:户籍身份转变和婚姻匹配的影响因素,以及户籍身份转变(第一次社会流动)对于上迁婚姻(第二次社会流动)的影响的相关研究进行丰富和补充。通过综合分析先赋因素、后致因素和时代因素对农村社会流动的影响,深入剖析农村女性社会流动的主要渠道、影响因素和时代变迁特征,为丰富农村女性社会流动和变迁研究提供实证依据。
3 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3.1 数据来源
本研究依据的数据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和香港科技大学社会调查中心合作的2006年度全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 2006),调查范围覆盖除青海、宁夏、西藏以外的所有大陆省区,有效样本总量为10151个,信息包括被访者的年龄、配偶的年龄、初婚时间、父母户口类型、初婚时夫妻双方的户口类型、职业、职称、职务、单位类型、单位性质、单位级别、家庭收入等,信息覆盖的时间尺度横跨超越半个世纪。CGSS(2006)是目前为止包含婚姻信息最丰富的全国性抽样调查数据,数位学者已经利用该数据从不同视角进行过婚姻配对的研究(例如,李煜,2011;齐亚强、牛建林,2012)。
本文所关心的是考察户籍类型转变事件(第一次社会流动)对农村女性婚姻匹配(第二次社会流动)的影响,我们要考察有着同样背景的一批人,在经历了不同事件后的影响。因此,本文删除未婚人口和再婚人口,而且仅选取初始户口类型均为农村户口的女性③,最后纳入本文分析的样本共2667人。这些样本中部分女性初婚前已经转变了农村户口身份④。样本本人和其家庭的社会经济状态信息,有助于分析户口转变对婚姻匹配的影响。
3.2 研究方法
3.2.1 变量的测度
本研究关注农村女性通过婚姻获得社会流动的机会以及“先赋因素”、“后致因素”和“时代背景”的相对影响。基于上节的讨论,我们通过户口类型转变(从农村户口转变为城市户口)和“上迁婚姻”来考察社会流动。已有对于上迁婚姻的研究主要是将夫妻不同的社会经济维度进行比较,由于教育和职业相对容易获得,上迁婚姻主要集中于夫妻和家庭的教育、职业的比较。而从经济维度对婚姻匹配进行研究还非常少见,基于CGSS(2006)提供了初婚时的个人和家庭经济状况,本文将从经济和户籍维度对上迁婚姻进行测度。
“上迁婚姻”通过3种类型的婚姻匹配来衡量:包括丈夫是否来自更富裕的家庭,丈夫是否比妻子更富有,丈夫是否拥有城市户口。这3类匹配涵盖了婚姻的经济和社会维度。
根据已有的理论认识和考虑数据获得的可行性,影响“上迁婚姻”的“先赋因素”包括父亲的户口类型、本人民族成分;“后致因素”有根据受教育年限划分的教育程度;“时代背景”通过样本的出生队列来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