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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府“兜底”居家养老
2014年10月13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对于购买的服务,该办法规定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养老支持服务。

关键词: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养老服务;办法规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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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成都10月12日电 (记者王明峰)12日,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了解到:《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正式披露,该办法规定由政府“兜底”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这是该省确定今年首批开展6项购买服务试点后,首个正式出台实施办法的试点项目。

  该办法明确居家养老支持服务的对象具体包括三类:60周岁以上的散居城镇“三无”老人、散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6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人。对于购买的服务,该办法规定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养老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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