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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并轨有助弥合城乡差别
2014年11月18日 00:00 来源:中国科学报 作者:李长安 字号

内容摘要:日前,河南省制订印发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关键词:并轨;城乡差别;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差距;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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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南省制订印发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可以预计,作为第一人口大省,河南的举措将在全国形成示范效应。

  为进行更有效的人口管理,上世纪50年代,政府建立了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但随着时间推移,户籍制度的功能逐渐发生了异化,附着在户口上的各种功能不断增多,城乡居民之间的鸿沟也越来越大。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超过3:1,是世界上城乡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实际上,如果算上福利保障的差异,那么真实的城乡差距有可能达到6:1。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要实现人的城镇化,消除户籍歧视显然是前提。户籍制度并轨带来的好处不仅仅只是农村居民的身份变化,还将大大推进我国的新型城镇化进程。

  有人担心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太快将给城市基础设施和其他民生项目带来不可承受之重。十余年前,河南郑州“大跃进”式的户籍改革失败就是前车之鉴。另一个担心则是弥补城乡差距的资金从哪里出?据测算,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全国人均为13.1万元。在河南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的改革意见中,均对此提出了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的方式方法,主要包括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

  总之,河南城乡户籍并轨的改革具有一定的“标本”意义。当然,多年积累下来的矛盾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有一个摸索的过程。但只要积极改革,大胆创新,城乡户籍制度全面并轨的目标就能早点实现。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中国科学报》 (2014-11-18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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