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原文作者:郭星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社会学。郑日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社会学。法律社会学的蓬勃发展表现在以下几点:近年来初步形成了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北京大学法学与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三个法律社会学研究重镇。据统计,近十年法律社会学实证研究的主要议题有:议题一:社会转型与法律意识研究表明,中国社会结构转型和现代化进程导致了初级关系的弱化和功能的转移,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失效。议题二:纠纷解决和司法实践在传统纠纷解决方式弱化但仍扮演重要角色,司法途径正在民众纠纷解决选择中扎根的情况下,纠纷解决机制的效能问题得到学者们的关注。
关键词:法律社会学;纠纷;中国人民大学;司法;学者;郭星华;原文;研究成果;解决;法院
作者简介:
原文作者
郭星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社会学;郑日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社会学。
原文标题
《中国法律社会学研究的进程与展望(2006-2015)》
原文出处
《社会学评论》2016年第3期
由于中国属于混合型法律体系,外来法律、本土法律文化和社会现实三种因素之间的冲突与碰撞使得中国法治建设充满张力,而正是这种充满张力的法治进程推动了近年来法律社会学的蓬勃发展。
法律社会学的蓬勃发展表现在以下几点:近年来初步形成了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北京大学法学与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三个法律社会学研究重镇;研究成果丰硕,近十年发表论文是过去十年的近三倍;为推动学科建设,多本教材陆续出版、再版;越来越多海外研究成果进入中国。据统计,近十年法律社会学实证研究的主要议题有:
议题一:社会转型与法律意识
研究表明,中国社会结构转型和现代化进程导致了初级关系的弱化和功能的转移,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失效。纠纷解决机制何以发生转型,为回答这一问题,学者展开了当代中国民众的法律意识研究。例如,郭星华、黄家亮与邢朝国等,以及程金华与吴晓刚、杨敏与陆益龙等以综合社会调查为基础的进行的定量研究,还有刘子曦运用定性研究的方法展开的研究。对此,笔者评析,只有结合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才能更好理解法律意识。
议题二:纠纷解决和司法实践
在传统纠纷解决方式弱化但仍扮演重要角色,司法途径正在民众纠纷解决选择中扎根的情况下,纠纷解决机制的效能问题得到学者们的关注,因此,对国家法与民间规范之间的协调、背离、冲突的研究蔚为壮观。研究表明,中国的纠纷解决并非简单地适用法律,而是富有张力的,体现在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国家与社会三个方面。虽然纠纷解决与司法实践这一主题的研究已形成了成熟的框架,但未能突破原有框架,出现了“内卷化”倾向。此外,对于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不断消亡,有学者提出了“民间法消亡论”,主张法律多元的学者认为民间规范本身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会发生转变,还有学者认为,民间规范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认同转向了利益问题和策略问题。
议题三:司法系统和法律职业
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法院体系的顶端,喻中将其承担的政治功能归纳为三个方面,侯猛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制定公共政策的法院。基层法院嵌于地方政治生态中,影响力法院的运作模式。地方行政干预导致的司法不公,更为民众和学者所关注。针对以上研究,作者指出,已有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混用了行政干预和政治介入,而区别二者,或许是我们研究司法系统和政法制度的关联时应予以重视和留意的角度。
通过梳理,作者分别针对以上三个议题提出了可待深化的方向,还指出需要积极开拓法律社会学的研究边界。此外,结合研究经历提出几点看法:一是立足实证,二是理论自觉,三是由破到立;四是打造团队,五是加强合作。
(胡博婧/摘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