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加快脱贫摘帽步伐,是贫困地区学习、贯彻、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头等大事,务必坚持以脱贫攻坚统筹统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践行“六个坚守”,唱好“四字要诀”,聚合各方力量,下足绣花功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关键词:三农;进城务工农民;脱贫;攻坚;农民进城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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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现阶段,我国农民进城务工人数超过2亿,已经成为城市社会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认真研究解决农民进城务工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如何有效服务进城务工的农民,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
深刻认识农民进城务工的现实必然性。农民进城务工,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农民与其他公民一样,具有平等、自由的公民权利,同样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农民进城务工,是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由于我国人多地少,不少地区人均耕地不到一亩。以家庭承包制为主线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农业劳动效率显著提高,致使农业劳动力出现富余,农民自然就选择了进城务工。由此可见,农民进城务工,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
农民进城务工,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历史必然。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现阶段的工业化、城镇化,其经济社会结构变革的内涵主要在于农村人口、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我国要在本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城市人口至少要占全国总人口的60%以上,这意味着我国至少有5亿以上的农业人口城市化。大规模的农业劳动力流动,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农民进城务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目前,我国农民人数众多,可耕地面积少,解决“三农”问题是我国的重大课题。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帮助农民进城务工,一方面农业劳动力进入城市就业的工资收入能够直接提高农村收入水平;另一方面农业劳动力的非农化过程能够增加农产品消费需求,提高农产品价格;农业劳动力转移带来的较高收入增长,为增加农业投入和改造传统农业技术开辟了新的投资来源,从而有效推动农业技术进步和解决“三农”问题。
补齐农民进城务工短板的对策建议。一要创新制度,保障农民进城务工。一是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政策调整力度。进一步放宽农民工进城落户的门槛,让在城市务工3年以上、有固定就业收入的农民工登记为城市居民户口,在政治权利、就业求职、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子女受教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二是尽快制定和完善保护农民工权益的专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出台专门的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护法,来对这一群体进行保护,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社会安全保障,并对侵犯进城务工农民法定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制裁。三是建立就业迁徒制度,今后迁徒政策措施的重点,应逐步由投资、人才、投亲靠友迁徒转向就业迁徒,降低流入地的迁徒门槛,创造就业迁徒的便捷环境,逐步实现农民工彻底城市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