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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
2015年09月08日 15:12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赵若言 梁现瑞 字号

内容摘要:从去年初的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到现在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这两年,农村土地改革动作多、步伐快。

关键词:用地;记者;改革;入市;集体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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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

    ——对话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

 

  从去年初的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到现在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这两年,农村土地改革动作多、步伐快。此次四川敲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意味着什么?在接下来的推进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

  记者:从去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到当前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四川农村土地改革动作频频,在您看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究竟有什么意义?对整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意味着什么?

  郭晓鸣: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主体缺位和权能残缺这两大问题,我们需要以土地产权为主的改革。但是截至目前,进行的改革事项都是产权确认,确权颁证。仅仅确认产权,是不能实现土地价值的,从产权确认到实现价值,必须要有一个市场的平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就是搭建这样一个平台。这项改革带来的价值是多维的:首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平等入市的要素流动通道被打通,可以解决城市发展土地供给不足的问题,就地城镇化可以降低城镇发展成本,提高发展效率,提升发展质量;其次,可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让农民受益。

  记者:农村土地改革的步子似乎比较快,配套改革是否跟得上?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郭晓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是把土地出让出去就完了,还要有相应的规划管制、用途管制等,更要有不断完善的抵押融资、收益分配、税收等配套政策,以及制度上的设计和创新加以支撑。这需要在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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