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意愿的形成和改变,不像知识技能的形成和改变,可以指望别人的传授示范和自己的学习模仿发挥重要作用。做某件事或某类事的意愿背后,常常是一个人或一个群体的整套价值观念、心理动机和利益考虑。
关键词:境界;意愿;行动;普遍性;规则体系
作者简介:
规则意识决定做人的境界
——童世骏教授在上海市社联的演讲——
□意愿的形成和改变,不像知识技能的形成和改变,可以指望别人的传授示范和自己的学习模仿发挥重要作用;做某件事或某类事的意愿背后,常常是一个人或一个群体的整套价值观念、心理动机和利益考虑。它们的培养,根本上需要社会环境的更加持久和系统的影响,以及主体自身的更加自觉和坚定的修养
□虽然规则本身的内容是对“做何事”问题的回答,但我们作为行动者是否有按照规则来“做事”的能力和意愿,则是对“是何人”问题的回答。换句话说,我们有没有规则意识,我们的规则意识强不强,不仅会决定我们做事的效率有多高,也会决定我们做人的境界有多高

思想者小传
童世骏 1958年9月生于上海,现任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校党委书记,兼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社联副主席等职。1978年考入华东师大,先后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1994年在挪威卑尔根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84年起在华东师大任教,2004年至2011年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工作,曾任华东师大哲学系主任、上海社科院哲学研究所所长。著作有 《Dialectics of Modernization》(2000)、《批判与实践》(2007)、《中西对话中的现代性问题》(2010)和《论规则》(2015)等;出版译著近10种,其中包括 《理性真理与历史》(合译)和《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等。
规则是公共的,规则意识是个人的;社会文明程度不仅体现在政府部门制定了怎样的规则体系,而且体现在社会成员具有怎样的规则意识。在法治国家和现代治理体系建设的路线图已经基本明确的情况下,人们的法治意识和现代治理能力的培育,应该提到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
规则具有四个特点
先谈谈什么是“规则”。“规则”与另一个概念“规范”常常是可以互换使用的,但我想把两者区别一下。我把规则理解为是有关“应该做何事”的规范,而不是关于“应该是何人”的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