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关键词:公约;肌理;亚太;培训;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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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中国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来,作为缔约国,中国以《公约》精神推动本国非遗保护事业稳步发展,38个非遗项目已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下简称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同时,作为非遗资源大国,我国也承担起向国外推介保护传承经验、推广《公约》精神的国际责任。3月2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亚太中心”)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上,教科文组织相关负责人肯定了“亚太中心”多年来在亚太地区开展培训工作取得的成效。
如何开展批约、履约培训
作为教科文组织的二级机构,“亚太中心”是根据中国政府与教科文组织签署的协议,于2012年2月22日在北京成立的非遗领域国际机构,担负着向亚太地区48个国家和地区宣传推介《公约》精神、实施教科文组织非遗保护能力建设战略的任务。《公约》特别要求对各国和各地区现有非遗进行清点,列出急需抢救的重点和有重要代表意义的遗产项目,并要求建立一个由专家和各会员代表组成的非遗保护委员会协调有关工作。
“亚太中心”主任许蓉说,按照教科文组织的有关要求,该中心主要开设4种主题的培训班。第一种针对《公约》非缔约国开设的批约培训班,许蓉表示:“目前亚太地区48个国家和地区中,仍有10多个《公约》非缔约国,这便是我们的工作服务对象与今后努力的方向。比如,近日在澳大利亚举办的批约履约培训班,共有来自9个国家的学员代表,其中涉及5个非缔约国。”关于第二种为《公约》缔约国开设的履约培训班,许蓉说:“加入《公约》后如何兑现承诺,在国家层面要做些什么,如何更好地履行《公约》……这些都是我们的培训主体内容。”
此外,“亚太中心”在多年培训实践中也开展关于清单制订与项目申报等方面的保护培训,讲授如何进行本国非遗资源普查、建档,如何做相关“目录”“名册”的申报工作。2012年至今,“亚太中心”已举办11期培训,覆盖24个国家,受训学员300多人。“培训取得的成果非常显著,除了宣传《公约》,提升亚太地区非遗保护能力外,还增加了缔约国的数量,比如库克群岛学员参加了批约培训,目前库克群岛正开展加入《公约》的筹备工作。”许蓉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