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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印发《2017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 配好配齐十九大文件文献及其主题出版物
2017年07月11日 08:56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赵新乐 字号

内容摘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印发《2017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要求各地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配送工作,总局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关键词:出版物;文件文献;农家书屋;配齐;新闻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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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讯(记者赵新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印发《2017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要求各地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配送工作,总局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目录》详见04—08版)

  《目录》共包括1190种图书、150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422种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31种报纸以及148种期刊。中宣部办公厅和总局办公厅公布的“2017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2017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的百种优秀出版物”全部列入《目录》。

  对于《目录》的执行,总局要求:首先,要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好农家书屋补充更新标准。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严格执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用好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确保每个农家书屋补充图书不少于60种,提高农家书屋的配书质量。其次,匹配群众需求,强化推荐目录刚性执行。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配好配齐党的十九大文件文献和十九大主题出版物,加大少儿类图书和优秀畅销书配备比例,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农家书屋配备双语出版物。在农家书屋补充更新的出版物中,《目录》列入的品种和数量比例不得低于50%,同时本省(区、市)版出版物比例不得超过30%。再次,规范政府采购,确保政府惠民项目合理透明公开。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在采购中不得擅自变更已列入《目录》的品种,每个农家书屋要留存出版物配送清单,以备查验,要确保配送单位将补充图书开包上架,投入使用。

  为方便基层选书,总局将入选图书的内容简介以及封面、版权页、目录、试读页的图片制成光盘随《目录》下发(《目录》可在中国农家书屋网www.zgnjsw.gov.cn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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