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图书馆精神是对图书馆人文理想的认同中国当代图书馆学对图书馆精神的集中讨论,形成于1992~1993年间。按理论界当时对图书馆的看法,图书馆人在艰苦的环境下发展图书馆事业的种种努力,图书馆人对图书馆事业的热爱与执着,图书馆人在发展图书馆事业时表现出的智慧和专业才能,都被当作图书馆精神。众多老一辈图书馆学家的研究表明,尽管当时中国图书馆事业并未体现真正的现代图书馆精神,但理论家的研究与现代图书馆精神基本一致。3呼唤具有时代特征的图书馆精神图书馆员爱馆爱书爱读者的敬业精神,的确是图书馆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或者说是图书馆精神的外在表现形式。图书馆学界为图书馆行业制定的某些“行规”,只注重约束图书馆人的行为,而忽视维护图书馆人的权利与职业尊严。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服务;刘国钧;中国图书馆;职业;研究;立法;宣言;人文;建立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范并思,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学系教授,系主任,邮编:200062。
【内容提要】论文探讨了图书馆精神的内涵,分析了现代图书馆精神在中国的发展及中国图书馆学家对它的认识过程。认为图书馆精神是图书馆人对图书馆事业的人文理想的认同。现代图书馆精神包括三个方面:1.信仰信息公平的理念,尊重人的信息权利;2.对信息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使图书馆服务朝弱势人群倾斜;3.对图书馆职业的尊敬。
【关 键 词】图书馆精神/图书馆史/中国图书馆学
图书馆精神这个词最早出现在中国图书馆学文献中的时间,大约是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刘国钧、李小缘等人当时都使用过这一术语。1992~1993年间,理论界针对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困境,开始讨论图书馆精神问题。图书馆界主张弘扬老一辈图书馆人身上具有的精神,推动图书馆事业发展。近年来,随着图书馆学对人文精神的关注,图书馆精神再一次成为文献的热点。然而,什么是真正的图书馆精神,却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这也导致了图书馆精神的历史缺失。
本文据作者在2004年苏州会议上的讲话补充整理而成。文中虽然对图书馆精神的概念作了一些探究,但用意却不是研究这一概念。作者界定图书馆精神的目的是批评图书馆精神的历史缺失,呼唤具有时代特色的真正的图书馆精神。
1 图书馆精神是对图书馆人文理想的认同
中国当代图书馆学对图书馆精神的集中讨论,形成于1992~1993年间。理论界当时讨论图书馆精神问题,现实意义十分明显:1990年前后,中国图书馆事业从1980年代的发展高潮跌落,陷入了空前的低谷。针对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困境,图书馆界主张弘扬老一辈图书馆人身上具有的无私奉献的精神,通过精神的力量推动事业发展。按理论界当时对图书馆的看法,图书馆人在艰苦的环境下发展图书馆事业的种种努力,图书馆人对图书馆事业的热爱与执着,图书馆人在发展图书馆事业时表现出的智慧和专业才能,都被当作图书馆精神。1992年,程焕文在《中国图书馆学报》上发表了《图书馆人与图书馆精神》,将图书馆精神完整定义为爱国、爱馆、爱人、爱书[1]。在2004年7月苏州举行的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上,程焕文在主旨报告中再一次表述了他的这一认识。1992年,许燕中撰文称图书馆精神包括民族精神、献身精神、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2]。此外,近年来,不少学者将沈祖荣先生当年提出的“服务与智慧”当作图书馆精神。这一提法中,“服务”的内容包括在程焕文定义内容中,而“智慧”的内容被认为是与馆员素质相关,也就是馆员搞好“服务”所必须的条件[3]。
然而,仅将图书馆精神限于爱书、爱馆、爱读者、爱图书馆事业,这种理解是有局限性的。上述品行在现代一般称为敬业,它是每一个行业,特别是服务行业的从业者所必须要具备的。社会中有许许多多的服务性行业,这些行业的管理者与理论研究者都在提倡敬业,但他们一般不将这种敬业精神称为行业精神,如商场从业者不提“商场精神”,医疗从业者不提“医院精神”。
实际上,在1992年讨论图书馆精神的过程中,刘洪波曾表达过另一种观念。刘洪波强调图书馆精神的现代含义,他认为,“‘古代图书馆’,除了它存在于古代以外,还具有藏书封闭、特权阶层使用等特征。正是这种精神的要素,构成了不同时代图书馆的本质区别。每一个时代的图书馆,都有其独特的办馆思想、指导观念和基本信念,它外化为图书馆工作,蕴藏于馆员的思维之中。同处于一个时代的大多数图书馆共有的行为准则和信仰标准,形成了图书馆的时代风尚。我们把贯穿于图书馆中的基本思想、准则、信念、价值观称为图书馆的精神内涵,或精神气质。”因此,刘洪波认为的图书馆精神包含了“开放”、“平等和友善”、“依法治理”等现代要素,他指出了十多项“图书馆违背其现代精神内涵的现象”,其中包括:“开放时间短,且开放时间与读者工作时间一致”、“限制读者身份”、“限制读者借阅方式”、“馆舍远离人口密集区”、“守株待免,坐拥书城”、“残疾人服务异常欠缺”、“儿童阅读被忽视”、“农村基本无图书馆服务”、“图书馆法规不全”、“有的地区、城市无公共图书馆”[4]。刘洪波的观念,实际上指出了图书馆精神的另一层含义。在古代中国,不乏嗜书如命、爱馆(藏书楼)如家的藏书家。在现代社会的图书馆中,也有一些人以商人般的精明,将公有的馆藏文献变成盈利性经营服务的资源。这些人尽管爱馆爱书,但他们的品行,不能称之为图书馆精神。
图书馆精神必然与图书馆事业的早期开拓者的追求相关联。近现代图书馆精神产生于1850年前后,它与人文关怀密切相关。英国图书馆学家爱德华兹当时工作于著名的不列颠博物院图书馆,出身贫寒的他对英国下层社会的阅读困难有极为深切的感受,于是提出了通过立法方式建立公共图书馆,改变市民阅读困难的建议。议员爱华德(W.Ewart)和布罗特顿(J.Brotherton)、爱德华兹一起为制定与通过公共图书馆法而工作,爱德华兹是爱华德的助手,也是该立法小组中唯一来自图书馆的人。公共图书馆法通过后,爱德华兹成为了第一个依法建立的公共图书馆——曼彻斯德公共图书馆的首任馆长。从此,爱德华兹一直在为公共图书馆运动奋斗,他也被后人称为公共图书馆运动精神之父。
1850年英国通过的公共图书馆法只适用于公共图书馆,但它的意义却远远超出了公共图书馆。公共图书馆法所确立的立法精神,是真正的现代图书馆精神。公共图书馆是一个使普通民众可以自由获取文献知识的公共机构。应不应该使民众具有自由获取知识的机会,在民主社会的早期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社会的统治者并不愿意民众具有这样的机会,他们希望民众少一些知识,使他们对民众的“管理”更加方便。在当时英国下院的立法辩论中,议员们竟提出了这样的辩论:“(现在)人民已经有太多的知识,而20年前他们更加容易被管理。人民受到的教育越多,对他们的管理就越困难”[5]。这种问题也迫使爱华德议员对立法草案进行了多处修改,以换取立法获得通过。爱德华兹的努力的意义就是使图书馆成为了社会的公共信息中心,使社会大众可以通过公共图书馆这样一种机构/制度,获取参与社会管理及促进自身发展的知识与信息,从而使图书馆事业从达官贵人、社会精英的事业,真正成为了人民的事业。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图书馆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图书馆人对图书馆精神的认识进一步升华。他们将图书馆事业与政治民主与人的信息权利相联系,站在信息公平与社会信息保障制度的高度看待图书馆的社会意义。也就是说,图书馆精神的实质在图书馆人文关怀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民主政治保障的内涵。194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这是图书馆事业史上最重要的事件之一。它是图书馆事业在世界范围内发展成为一种社会事业的标志,它使图书馆存在的意义脱离了收藏与利用文献这一单纯的图书馆内活动的范畴,使图书馆活动成为国家民主化建设中的组织部分。《公共图书馆宣言》所宣明的图书馆精神虽然源自19世纪,但直到《公共图书馆宣言》问世,图书馆界才有了权威的、准确的表达它的文字。《公共图书馆宣言》是1850年以来图书馆学家探索公共图书馆理论的全部成果的结晶。《公共图书馆宣言》所表达的立场虽然专指公共图书馆,但却是对图书馆精神的最高认识,包括:公共图书馆是社会民主政治的产物,也是民主社会的保障之一;必须立法保障并完全由公费支持公共图书馆事业;对社区所有成员实行同样条件的服务,对所有人免费服务。
从现代图书馆事业奠基者的追求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意义的图书馆精神的内涵。爱德华兹毕生追求建立一种依法建立、公费支持、被当作公共信念管理、免费服务与无区别服务的图书馆,杜威要将图书馆建立成为人民的大学,他们的理想与追求,真正体现了图书馆精神的实质。在中国,图书馆学家们早年也是这样认识图书馆精神的。刘国钧当年说过,将公共图书馆当作公共教育制度的一部分,就是“美国公共图书馆之精神”[6]。李小缘也将美国式的公共图书馆运作理念当作图书馆精神[7]。而战后出现的《公共图书馆宣言》,则使现代图书馆精神增加了保障民主文化的含义,使图书馆人文关怀的理论基础更加厚实。因此,我们可将图书馆精神定义为图书馆人对图书馆事业的人文理想的一种认同。这种人文理想的核心是通过图书馆保障民众获取知识与信息的公平的权利。只有认同了图书馆的人文理想,图书馆员的敬业的行为,才具备了现代图书馆精神的深刻含义。
2 图书馆精神在中国
百年前中国有了现代意义的图书馆。1902年,徐树兰建立的古越藏书楼对外开放,宣告中国从古代藏书楼到近代图书馆的过渡大幕正式拉开。1904年,在湖南等地出现了以图书馆命名的省级公共图书馆,随后,全国各地掀起了一个省级图书馆建设高潮。但对照西方1850年以后出现的现代图书馆精神,我们很容易看到当时图书馆精神的缺失。例如,清末各图书馆章程的规定,总的来说给人居高临下之感,馆与读者不是平等相待,官办图书馆管理员与读者的关系更象是官与民的关系。如有图书馆规定“不得携带僮仆幼孩”等,很难使人相信这样的图书馆是为普通民众服务的。图书馆普遍采取阅览卷的收费服务方式,也无法起到使普通民众利用图书馆的目的。
辛亥革命后,我国图书馆发展方向开始发生转变,通俗图书馆和巡回书库代表了图书馆的发展方向。在藏书方面,通俗图书馆更强调藏书的普及性,明确规定“储集各种通俗图书”。在服务方面,“通俗图书馆不征收阅览费。”在设施方面,《通俗图书馆规程》第九条规定:“通俗图书馆得附设公众体操场”。从各种资料看,通俗图书馆的读者人数远远多于省级和中心城市级的图书馆。随着通俗图书馆等普及性基层图书馆的建设,图书馆开始向中小城市普及,服务对象从传统文人转而向普通公众,藏书利用被放到了更重要的位置。稍后,在上海还出现了免除图书外借押金的上海通讯图书馆。可惜这种转变未能对主流图书馆活动形成影响。
尽管当时图书馆活动不能令人满意,但理论家们却为建立真正的图书馆精神不懈奋斗。
京师图书馆的成立被当作中国近代图书馆史上最重大事件之一。但从近现代图书馆精神的角度看,与京师图书馆相关的立法文件《京师图书馆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的意义也许更大。《章程》是中国近代社会第一个官方的图书馆法规,它以相当于法律的形式支持了包括京师图书馆在内的近代公共图书馆建设,明确了它们的社会地位与职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它在第一条写入了“供人浏览”的图书馆宗旨,在第五条明确了图书馆应设“阅书室”,在第七条规定了图书馆收藏的图书有保存和阅览两大功能,在第九条中规定“凡中国官私通行图书、海外各国图书,皆为观览之类。观览图书,任人领取翻阅”[8]。这些规定相当于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图书馆对社会开放的职能。蒋复璁对该《章程》的评价是:“章程的内容精当周密,人民国后图书馆法规屡经订定修改,但其立法精神不变”[9]。
当然这一法规性文件也存在许多缺陷,其中之一是没有提及公共图书馆精神的核心——对全社会成员“无区别服务”。这表明它还没有达到19世纪中后期西方公共图书馆立法的思想水平。更为遗憾的是,由《京师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产生的思想缺陷,在整整一个世纪的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进程中,始终没有机会得到弥补。
1909年,孙毓修发表《图书馆》,主张向欧美学习,建立包括国立图书馆、都会图书馆、学会图书馆和乡镇图书馆在内,多层次、多类型、遍及全国范围的图书馆网。孙毓修大胆批评当时“奉旨”开办而实为官藏的图书馆,孙讥讽说,这种地方只能称“国粹保存处”,根本不配叫图书馆!孙毓修《图书馆》中表现的图书馆精神,远远超越了同时代人。但孙毓修讨论的内容,仍然没有涉及免费服务和无区别服务这些重要的图书馆理念。
1917年,接受了美国图书馆教育的沈祖荣先生回国,演讲图书馆学,掀起了介绍美国式现代图书馆的高潮。1921年,刘国钧发表《近代图书馆之性质及功用》,较为系统地表述了中国图书馆学家对近代图书馆的认识。刘国钧将近代图书馆的特征归纳为八点,将近代图书馆的性质归纳为三点,其中有“公立”、“自由阅览”、“自由出入书库”、“自动”、“社会化”、“平民化”。在这篇论文中,刘国钧对“无区别服务”的观点谈论得很透彻,他甚至将图书馆的平民化提到了“一种制度”的高度[10]。此后,1923年杨昭悊出版了《图书馆学》,戴志骞发表《图书馆学术讲稿》,这两部当时即受到刘国钧高度评价的著作,同样宣扬了这种图书馆精神。
1925年,李小缘发表《藏书楼与公共图书馆》,这是当时对藏书楼思想批评最为激烈的一篇论文。连一批建立于清末民初的“公共图书馆”,也被李小缘当作官办藏书楼予以严厉批评。而该文对公共图书馆思想研究,在当时也是最为系统的。文章将“自由开放”当作公共图书馆的首要特色,在当时也是相当激进的论点[11]。
众多老一辈图书馆学家的研究表明,尽管当时中国图书馆事业并未体现真正的现代图书馆精神,但理论家的研究与现代图书馆精神基本一致。在对图书馆自由开放、对所有人开放等问题上,中国图书馆学与西方图书馆的认识差距并不大。但是,不知是疏忽还是有意回避,从孙毓修、沈祖荣到刘国钧、李小缘,都没有提及公共图书馆的免费服务的问题。而这一原则正是英国公共图书馆法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最重要原则。爱德华兹甚至称现代公共图书馆为“免费公共图书馆”,以区别于古代的“公共图书馆”。早期图书馆学家中,只有留日归国的马宗荣在《现代图书馆的研究》一文中强调了免费服务[12],但马宗荣似乎游离于当时的图书馆运动之外。
1949年以后,图书馆精神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此时,正是中国图书馆学家最需要了解现代图书馆精神的时刻。但由于中国社会发生了大变革,变革时期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使中国图书馆学家无法及时了解西方图书馆学新进展,而以《人权宣言》为思想基础的《公共图书馆宣言》更是无人敢于涉足的理论禁区。在1949~1976年间,老一辈图书馆学家们放弃了对图书馆精神的研究,刘国钧、李小缘等研究图书馆精神的先锋人物都转向了技术领域或古文献领域。杜定友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曾提到图书馆为所有人服务的观点,但受到批判后,杜很快闭口不谈此,转而成为研究技术问题的一员。汪长炳当时写过研究公共图书馆的文章,但文章也回避了近代公共图书馆的核心问题。1950~1960年间产生的第三代图书馆学家则受前苏联图书馆学的影响,基本没有研究过以《公共图书馆宣言》为代表的现代图书馆精神。
1978年后,中国图书馆学家的研究视野大大扩展。但由于理论底蕴不足及人文思想的缺乏,在1988年以前,学者们对西方图书馆学的关注没有触及现代图书馆精神。1980年代中期,以黄宗忠、宓浩为代表的第三代图书馆学家出版了一批图书馆学基础类教科书,这批教科书体系各异,观点多样,但都有意或无意回避了对《公共图书馆宣言》的研究。1989年以后,理论界开始关注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思想基础。但由于当时西方图书馆学理论界正处在“收费对免费”的大讨论中,并因新技术的发展而质疑现代图书馆精神,受此思潮影响,再加上全社会性的人文精神基础的薄弱,使理论家们很自然地、几乎是一边倒地选择了“市场化”作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导向。这种情况,直到1990年代后期才有所改变。通过这段历史的简短回顾可以看到,在新中国成立后的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图书馆学家没有了解或充分认识二战后图书馆精神的新发展,忽略了图书馆作为维护社会信息公平的机构/制度意义。
3 呼唤具有时代特征的图书馆精神
图书馆员爱馆爱书爱读者的敬业精神,的确是图书馆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或者说是图书馆精神的外在表现形式。但图书馆精神必须包括更加丰富的内涵,忽视现代图书馆精神的真实内涵,只能导致图书馆精神的缺失。
第一,信仰信息公平的理念,尊重人的信息权利。信息公平是现代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信息是一种资源,它能够帮助社会成员获得竞争优势与发展的机会。信息还是一种精神抚慰剂,有助于社会的稳定。绝对的社会公平是很难做到的,物质资源分配的过分公平往往会妨碍生产力的发展,政策制定者需要在公平与效率之间进行平衡,为效率而伤害公平。但是,信息资源具有不同于一般物质资源的特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它具有可共享性的特点。也就是说,当信息被生产出来后,只有少数人享用它和让全社会成员享用它,社会成本是一样的。因此,即使现代社会因物质的匮乏远未“大同”,但图书馆对基本信息的分配是可以坚持公平原则的。图书馆精神的历史缺失,使我国公共图书馆盛行有偿服务。理论界不是为“有偿服务”寻求理论依据,就是对有偿服务理论束手无策。特别是进入数字时代后,西方国家的图书馆面对信息技术造成的社会人群间的“数字鸿沟”,谋求成为社区的因特网免费接入中心或民众信息素质免费培训中心,为弥合数字鸿沟作出贡献。而我们的某些图书馆却将高技术的引进或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变成为“烧钱”“圈地”的游戏,普通民众特别弱势人群难于享受到技术进步和国家巨资投入带来的信息利益,不少公共图书馆的“数字服务”项目甚至是在加大社会的“数字鸿沟”。
第二,对信息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使图书馆服务朝弱势人群倾斜。对所有社会成员无区别地提供服务是公共图书馆的基本原则。但在图书馆运作实践中,由于现代社会获取信息的渠道很多,决策者或研究人员都有专门的信息服务机构为其服务,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也可帮助他们找到合适的信息渠道,缺乏专业能力而具备经济条件的人,还可能通过商业化服务获取信息,因此,国际上,公共图书馆的服务一般都是向信息弱势人群倾斜,如向少儿、文盲、贫困人群、甚至服刑人员倾斜。只有运作良好的公益性信息机构能够保障弱势人群的基本信息需要。迄今为止,作为一种制度成立的这种公益性信息机构,只能是公共图书馆。
图书馆精神的历史缺失,使我国公共图书馆走向了极端反向的区别服务。从国情出发,我国省级以上图书馆承担了地区文献信息中心的职能,其服务对社会精英倾斜是这一职能所决定的。但是,我国的基层图书馆普遍存在优先为社会精英服务的倾向,馆长们常将为领导决策服务或为科学研究服务的案例作为最引以为自豪的成就,而忽视了图书馆在帮助社区弱势人群方向的职能。
第三,对图书馆职业的高度敬意。图书馆职业是一种建立于图书馆的理念与科学基础上的职业,它不但有特定的重要价值,也是一门专门学问。但因图书馆的价值常被淹没于“借借还还”的日常工作中,其学问也不同于人们通常认同的数理科学和人文科学,图书馆人往往难于发现它。久而久之,图书馆员失去了这个事业的开创者通常具有的那种自信与对职业的敬畏。而敬畏职业的图书馆精神,则应表现为不屈从于权贵、不盲从强势学科、不因种种外在利诱改变信仰、维护图书馆人的价值观、职业权利与职业尊严。
图书馆精神的历史缺失,使图书馆界在行政意志、强势学科、大众媒体面前唯唯诺诺。对照ALA的管理,可以发现我们的图书馆管理组织没有制定类似“图书馆权利宣言”、“因特网宣言”的文件,没有制定有约束力的行业准入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图书馆学界为图书馆行业制定的某些“行规”,只注重约束图书馆人的行为,而忽视维护图书馆人的权利与职业尊严。此外,它还表现为图书馆人对图书馆学自我怀疑。图书馆理论家和实际工作者一起不断贬低图书馆理论的价值,图书馆学已经完全没有了梁启超先生在“中华图书馆协会”成立时呼唤建立“中国图书馆学”时的地位。
近年来,我国的图书馆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图书馆硬件建设的成就有目共睹,馆舍建设与购书费用惊人,许多图书馆已经成为城市“形象工程”的一部分。但是由于图书馆精神的历史缺失,中国图书馆事业的整体职业水准令人遗憾。近年来,图书馆理论界对图书馆精神的认识正在逐步深化,这种理论的进步也正在逐步影响图书馆管理者的行为,这都是可喜的变化。值此纪念中国图书馆事业百年之际,我们呼唤真正的现代图书馆精神,并相信它能成为中国图书馆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新的推动力。
【参考文献】
1 程焕文.图书馆人与图书馆精神.中国图书馆学报,1992(2)
2 许燕中.论图书馆精神的建构和培育.四川图书馆学报,1992(5)
3 王凌云.重塑图书馆精神——关于“智慧与服务”的思考.晋图学刊,2003(6)
4 刘洪波.现代图书馆的精神内涵.图书馆建设,1992(4)
5 http://www.spartacus.schoolnet.co.uk/Llibrary.htm
6 刘国钧.美国公共图书馆概况.新教育,1923(1)
7 李小缘.藏书楼与公共图书馆.图书馆学季刊,1925(3)
8 李希泌,张椒华.中国古代藏书与近代图书馆史料(春秋至五四前后).中华书局,1982:129-130
9 严文郁.中国图书馆发展史:自清末至抗战胜利.台湾:枫城出版社,1983:39-40
10 刘国钧.近代图书馆之性质及功用.金陵光,1921(2)
11 李小缘.藏书楼与公共图书馆.图书馆学季刊,1925(3)
12 马宗荣.现代图书馆的研究.学艺杂志,1923(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