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从这个意义上说,贵州省政府专门发文保障媒体合法权益、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法治建设,不失为务实可行之举。
关键词:保障;权益;发文保障媒体;媒体采访;推广
作者简介:
□黄琳斌
近日,贵州省政府印发了《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对各行政机关的新闻发布工作做了详尽规范。(5月2日《贵州日报》)
该办法的一大亮点在于,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要积极主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为记者采访提供便利和保障;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重要工作,行政机关无故拒绝、阻挠记者合法采访,引起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等六种情形,可以依法追究单位或有关责任人行政责任,甚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笔者认为,贵州省的这个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具有较大的可操作性。这个办法的出台,或将有力推动当地新闻事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并对其他地方和部门的相关工作,发挥良好的借鉴作用。
记者进行合法采访,代表的是公众,维护的是公共利益,因此,保障媒体的采访权,就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目前,由于保障媒体采访权的制度不明确、不健全,一些地方和部门常以种种借口、种种方式,明里暗里阻挠记者合法的采访。从这个意义上说,贵州省政府专门发文保障媒体合法权益、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法治建设,不失为务实可行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