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7月15日,国家版权局在京召开“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表示对逾期没有下架未授权音乐作品的网站,将按照法律上限从严处罚。
关键词:网络音乐;版权;国家版权局;服务商;音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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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音乐版权监管空前严厉
未授权作品月底前须下架 违者将按法律上限处罚
7月15日,国家版权局在京召开“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表示对逾期没有下架未授权音乐作品的网站,将按照法律上限从严处罚。这离下发《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仅仅过去了一个星期。重典之下,音乐产业能否重新规范商业模式,让我们拭目以待。
——编 者
国内没有一家网络音乐服务商不存在版权问题,只是严重程度不同
7月8日,国内各大音乐网站都收到了国家版权局下发的一份通知:《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通知》中写道:“基于网络音乐服务商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比较严重的情况,现责令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对于在2015年7月31日以后仍继续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以“责令”的方式下发通知,这在国家版权局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既显示出国家版权局对此问题的高度重视,也说明网络音乐侵权现象的严重。
今年3月以来,国家版权局通过实地调研和座谈等方式对网络音乐产业做了摸底,参与调研的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表示:“不客气地说,目前没有一家网络音乐服务商不存在版权问题,只是问题严重程度不同。”段玉萍说,当前网络音乐传播秩序混乱,侵权盗版现象比较普遍。由网络音乐引发的行政投诉和民事诉讼不断。2014年以来,音乐网站购买独家版权的方式导致版权价格暴涨,网络音乐服务商之间的转授权谈判艰难,不利于音乐作品广泛传播。
7月15日,国家版权局在京召开“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QQ音乐、阿里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百度音乐、网易云音乐等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到会。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会上透露,规范网络音乐版权已被列为今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的首要任务。于慈珂说:“虽然责令要求的最后期限是7月31日,但希望网络音乐服务商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最后一分钟才把未经授权的作品下架。对于提早下架、及时下架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国家版权局可以既往不咎;但到期仍未采取下架措施的网站,国家版权局将按照法律上限从严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加大对侵犯音乐著作权的网站、APP的行政处罚力度,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传播侵权盗版音乐作品的无备案网站,协调通信主管部门予以关闭;对各类侵犯网络音乐著作权案的查办情况,适时公开通报。
于慈珂表示,国家版权局自7月起,已将传播音乐作品的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包括网站和APP)纳入版权重点监管范围,将强化重点作品预警、调解、约谈、警示、公开通报等手段,切实加强网络音乐版权重点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