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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制度出台 “奇葩险”或销声匿迹
2015年07月29日 10:27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董禹含 字号

内容摘要:保监会日前正式公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标志着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制度正式出台。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奇葩;监管制度;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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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葩险”或销声匿迹

 

  保监会日前正式公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制度正式出台。这是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首个落地的互联网金融分类监管细则。《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限为3年,《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同时废止。业界专家认为,新规让更多的保险机构获得经营资质,这或将让各种“奇葩险”销声匿迹,同时也会迎来互联网保险销售的井喷。

  对第三方平台监管收紧

  《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第三方网络平台,是指除保险机构设立的自营网络平台外,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

  目前,互联网保险主要有四种经营模式:保险公司自营,保险中介机构自营,保险机构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以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经营。

  对于保险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双方的职责有了明确的划分,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负责。第三方网络平台如经营开展上述保险业务的,则应取得代理、经纪等保险业务经营资格。也就是说,淘宝以及其他APP等第三方平台,仅是为互联网保险业务提供辅助性的网络技术支持,没有保险经营资格。

  “新规增加了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约束力,第三方平台的保险经营资格如何申请似乎还没有清晰地落地。”OK车险CEO齐石向记者表示。

  业内认为,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监管收紧,类似“赏月险”、“跌停险”这些不靠谱的奇葩险种将会销声匿迹;但另一方面,新规大幅度放开了保险机构自营平台的准入许可。

  目前仅有5家保险经纪公司的19家网站获批拥有网上保险销售资格。这5家保险经纪公司分别为:北京慧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深圳中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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