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当今心灵哲学的热门研究领域是意向性或语义性。对此,哈曼提出并论证了概念作用语义学。它是功能主义的衍生物,因此也可称之为功能主义语义学或“标准的意向实在论”。其基本观点是,心理状态的意向性或表征的内容可以从功能上加以定义,即根据它在表征系统中所起的作用加以定义。
关键词:心灵哲学;哈曼;意向性;语义性;概念;功能主义;心理学
作者简介:
吉尔伯特·哈曼(GilbertHar-man,1938—)是美国著名哲学家。大学就读于宾夕法尼亚的私立斯沃斯摩尔大学,毕业后到哈佛大学,师从蒯因、乔姆斯基、M.斯克里文,并获得博士学位。1963年以后,一直任教于普林斯顿大学,中途曾任该校认知科学实验室主任。他兴趣广泛,除主攻心灵哲学之外,还涉足许多甚至毫不相干的领域,开设的课程更是名目繁多,令人不可思议,如电气工程、心理学、计算机科学、语言学等。由于他在心灵与认知研究中的卓越成就和世界性影响,2005年获珍·尼科德奖。更有意思的是,他的女儿(E.Harman)不仅爱好哲学而且也成了一名哲学家,一名与他同时执教于同一所学校的哲学教授。
在心灵哲学领域,哈曼是功能主义的主要倡导者、辩护士,认为心理状态是功能状态,而功能状态是刺激与行为、与别的心理状态之间的因果作用。功能状态在人身上是大脑生理状态的例示,即由它们所实现的。这里所说的“功能状态”是如果知道一状态的因果关系,那么就知道该功能状态。因为每种心理状态都可看作是这个因果网络上的一个节点,对应于每一个心理状态都有一个因果作用,对应于每一因果作用,又有对应的节点。基于这种观点,命题的因果作用与语义作用之间是同型关系,即命题态度的因果作用映射的是作为其对象的命题的语义作用。
当今心灵哲学的热门研究领域是意向性或语义性。对此,哈曼提出并论证了概念作用语义学。它是功能主义的衍生物,因此也可称之为功能主义语义学或“标准的意向实在论”。其基本观点是,心理状态的意向性或表征的内容可以从功能上加以定义,即根据它在表征系统中所起的作用加以定义。心理句子的概念作用就是相信θ、期望θ等的功能作用的结合,子表达式的概念作用就是该表达式所出现于其中的所有句子的概念作用的组成部分。概念作用语义学能否站得住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对“概念作用”的说明。哈曼认为,所谓“概念作用”可理解为概念所具有的功能。既然是功能,概念就不是孤立的存在,也不可能孤立地获得它的内容,而必须在一种概念或思想的关系网络之中,才可看出它的作用和内容。一概念有什么内容,取决于它在有关关系网络中所具有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因此,概念的内容是相互联系的。他还认为,概念所起的作用有两类,一是它在知觉中的作用。这种在知觉中的作用能决定一部分概念的内容。例如与知觉有关的一类概念——颜色、形状、数等——就是如此。一个特定的颜色概念就是这样的概念,它所关于的是对象在世界上持续不变的特征,即既可用来跟踪对象、又可用作别的事物的记号的特征。例如绿色就是某些水果成熟的信号,而且在颜色中有不同的内在关系。就形状和数这一类概念来说,推理的联系起着更大的作用。知觉联系仍有关系,因为在某种程度上,你关于一个三角形的概念与你关于一个三角形看上去像什么的观念有关,你关于各种自然数的概念与你数你知觉到的对象的能力有关。哈曼认为,即使这类概念的内容依赖于它在知觉中的引导、跟踪、保持特征同一性的作用,但它们的内容在某种程度上还依赖于它们在推理中的作用,而这是概念的第二种、也是最重要、最常见的作用。以“因为”这一概念为例,它对于理解现象、作出推论至关重要,推理常常要通过推论作出最好的解释,因此这种作用使“因为”所表达的概念成了它所是的概念。再如逻辑词汇“与”、“非”、“每一个”、“有些”等所表示的概念,它们在推理中的功能对它们的内容显然是极为重要的。再如“夸克”这类词,它们所表达的概念内容就与知觉没有关系,而完全是由其推理作用决定的。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心灵与认知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