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社会治理是政府与非政府治理主体(从个人到公共的、私人的非政府机构)共同致力于公共利益最大化实现的价值共创过程。
关键词:治理;公共利益;合作;职能;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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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是政府与非政府治理主体(从个人到公共的、私人的非政府机构)共同致力于公共利益最大化实现的价值共创过程。在理念相容、功能互补、资源共享与责任共担的过程中,进行着包括公民满意度提升、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廉洁高效等在内的不同价值的产出。

理念相容
理念相容是价值共创的前提。任何治理系统都有其价值使命,需要相应的治理文化支持。而且,价值共创系统的治理参与者已超出了直接利益相关者,其主体边界不固定。因而,更需要隐默共知的价值观念进行无边界整合。政府与非政府治理主体的行为动机不一定是相同的,但它们的核心理念必须是相容的,即都以公共利益实现为旨归。各参与者在分享着公共利益这一共有价值的同时,也各自享受着公共价值之外的价值剩余。进而,价值管理就成为多主体合作治理的核心问题。价值管理的目的是明确治理体系的服务对象、行为原则、治理目标。同时,治理的问题导向性,使公共利益具有鲜明的情境特征,公共价值战略管理的重要性也随之凸显,以便随着治理环境的变动,在持续的互动中,围绕着如何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不断调整局部价值和行为策略。
对于治理网络的协调而言,基于权责对等的协商是一种不依赖外部管理、具有内在适应性的自我实施机制。治理主体间并不仅仅是发包者与承包者之间的关系,政府需要将自身视为平等的合作者和参与者,自觉地搭建沟通的平台,通过以互动关系为中心的信任修复机制建设,形成政府与非政府治理主体间的相互信任,为寻求社会合作治理中的价值共识提供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