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遵循,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指引。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关键词:发展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内法规;法治建设;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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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遵循,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指引。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完善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之后,还需要对其不断加以完善。习近平同志强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应将协调发展的理念贯穿于各级各类立法实践中。一方面,在全国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制定中解决不协调问题,明确法律法规的逻辑层次与效力等级。目前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如教育领域立法中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以及今后可能制定的学前教育法、特殊教育法等,这些规范条文的逻辑层级和效力等级是怎样的,其中哪些法律应由全国人大制定通过,哪些法律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我国现行立法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这种状况需要改变。另一方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新修订的立法法对此也作出明确授权。地方立法应坚决纠正抄袭、重复其他地方各级同类立法的做法,充分体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及规则需求,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品质。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建设法治政府。以开放发展理念吸收世界各国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围绕各级人民政府拥有和行使的行政权力,依法确立更加严密规范的行政权力设定和行使规则程序,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明确行政权力行使的法律责任与政治责任,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协调发展理念合理规制政府各个部门行使的权力,使之彼此配合、形成合力。以共享发展理念保障全体公民的合法权利。政府制定各种行政措施,应惠及尽可能多的民众。比如,一些城市在制定限制电动三轮车行驶的规则时,需要审慎考量,进行合法性论证,兼顾城市治理与方便民众。以创新理念广集民智、广开言路,虚心接纳批评建议,提高政府行政绩效,树立廉洁、高效、便民的政府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