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面对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改革创新,以新的理念、新的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社会治理的新特点正逐步形成。
关键词:治理;社会组织;习近平;人民群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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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治理的新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现代化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需求结构、社会心态、社会问题出现了新的特点。面对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改革创新,以新的理念、新的方式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社会治理的新特点正逐步形成。
更加重视权利保护
人民群众享有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公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政府的职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在教育、就业、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改革发展新举措,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当前,我国大量的社会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而且绝大多数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是利益矛盾引起的。利益矛盾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基本利益得不到满足,例如,就业难、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二是利益差距扩大,分配不公。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民生权利既要坚持发展,又要坚持改革,努力做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在发展和改革中促进基本民生权利的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人民内部和社会一般意义上说,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这就要求,一方面要高度重视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产生,而不是等矛盾和问题出现之后再去当“消防队员”和“救火队长”;另一方面,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解决的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好、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更加重视依法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同样,社会治理创新也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中促进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新的部署,要求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社会领域的立法工作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速度将会进一步提高,普法教育和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将会进一步加强。一方面,更加强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严守法治底线,坚决纠正“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不出事就是本事”的错误做法;另一方面,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照法律、按照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3年以来,为了保障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国家对信访制度进行了改革,鼓励群众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互联网“多上网、少上访”,引导和规范群众逐级走访,坚持就近、依法、及时表达诉求,坚持诉访分离,改革和完善信访考核办法等,推动信访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