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全会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体目标,强调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教育直接关系千家万户,教育治理方式与学校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相关,是落实全会精神的重要领域。全会精神对实现教育的依法治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和保障教育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切实结合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要求和规律特点,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找准着力点和薄弱环节,明确攻坚方向、坚定法治理念、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开创依法治教新局面。
关键词:四中全会精神;全会精神;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会
作者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切实提高教育依法治理的理念与水平,现通知如下:
一、 深刻认识全会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明确提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入系统地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深刻回答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明确要求。全会的召开,是党中央深刻把握社情、国情、世情,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要性和规律性的认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治国理政进入法治化新境界。贯彻全会精神、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对于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深化对依法治国重要意义和实现路径的认识,将《决定》要求落实到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当中,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核心要求。要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决定》,深刻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要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的新论断,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会议主题,牢牢把握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要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的新观点,深刻认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深刻认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学习领会《决定》对推进依法治国提出的重大任务和系统部署。要通过学习宣传,把全会的精神和重大意义讲清、说透,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凝聚最大共识;把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行动自觉,把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贯彻好、落实好,扎实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领域法治化进程,使教育改革发展呈现新局面,将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二、结合教育工作实践,狠抓落实,加快形成全面依法治教的新局面
全会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体目标,强调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教育直接关系千家万户,教育治理方式与学校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相关,是落实全会精神的重要领域。全会精神对实现教育的依法治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和保障教育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切实结合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要求和规律特点,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找准着力点和薄弱环节,明确攻坚方向、坚定法治理念、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开创依法治教新局面。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要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将依法治教作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发展。要制定和明确本地方、本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举措,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以改革精神推进教育法治,以法治方式保障教育改革。在实施政府及其教育部门简政放权和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管办评分离和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等重大改革过程中,要切实按照《决定》的要求,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政务公开,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要加快完善教育法律和制度规则体系。要高度重视和及时推进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使教育法律和制度规则体系能够及时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实践的需要,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按照《决定》要求,抓住提高规则质量的关键,健全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程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抓紧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将教育重大政策措施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要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章程和制度都要符合法治原则,落实法治要求,构建公平正义的教育制度环境。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要大力推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要加快教育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管办评分离的要求,依法加快教育部门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要按照《决定》要求,系统梳理教育行政管理职权,形成行政权力清单,健全、明确依法行政的依据。要全面加强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要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依法实施教育管理和监管的方式与手段,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保证行政权力的公开有序运行,保障教育法律的有效实施。要着力利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促进工作思路与方法的转变,以法律制度建设为引领,利用各方面力量,建立系统化、符合法治要求的制度体系,切实解决教育实践中矛盾较为突出、受到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