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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社会学研究成果显著
2017年11月22日 10:5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宁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报讯(记者王宁)经过30年发展,中国法律社会学在理论挖掘与经验研究上均取得显著成果。11月 19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基础法学教研中心主办的第二届法律社会学青年学术论坛在京召开。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冯仕政认为,在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的法学研究思路需与社会学结合,实现教育法学向社会法学、规范法学向经验法学的转变。北京大学教授侯猛表示,中国法律社会学已经形成规模,与法律经济学、法律认知科学存在一定的知识递进关系,共属于社科法学范畴。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星华表示,法律社会学与法学不同,它的知识从经验、田野中来,没有田野、经验就不可言谈。

关键词: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法律社会学青年学术论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科;研究;所有权;社会学与;观念;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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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报讯 (记者王宁)经过30年发展,中国法律社会学在理论挖掘与经验研究上均取得显著成果。11月19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基础法学教研中心主办的第二届法律社会学青年学术论坛在京召开。

  法律社会学并不是社会学与法学的简单杂糅,它有自成一体的理论体系与方法,是探讨法律与社会契合的重要学科。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冯仕政认为,在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的法学研究思路需与社会学结合,实现教育法学向社会法学、规范法学向经验法学的转变。北京大学教授侯猛表示,中国法律社会学已经形成规模,与法律经济学、法律认知科学存在一定的知识递进关系,共属于社科法学范畴。厦门大学助理教授刘子曦基于系统的文献梳理,勾勒了中国法律社会学的学科视野和主要研究进路。

  法律社会学的中国化实践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期,因为它不仅要面对学科自身的定位问题,还要适应中国的历史与传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星华表示,法律社会学与法学不同,它的知识从经验、田野中来,没有田野、经验就不可言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陈柏峰认为,村民基于祖业观念的权利来源和基于所有权包括承包权的权利来源,可拢进“业”的思维中。“业”的思维既不是大陆法系所有权的观念,也不是英美法系产权观念,而是源于中国传统。这种思维力量是非常强大的,到今天还在左右地权实践。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朱涛以十类土地安置费案件为例进行分析,侧重于挖掘司法审理认定集体成员资格的意义,关注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与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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