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同时,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律草案,人大也要提早介入,加强协调,这也是落实三中全会精神,能够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的一个有效保障。
关键词:法律草案;评估;环节;法制化;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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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记者:有不少人批评说中国的法律制度缺乏操作性,法律有时候还不如司法解释管用,还有人批评部门利益法制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如何采取措施来提高立法质量?
傅莹:我国在2010年建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经过多年努力的结果,也是我们国家在依法治国建设道路上很重要的一个成就。在这个基础上,我们下一步重要的是要完善这个体系。提高立法质量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需要下比较大的力气去提高法律质量。用更通俗的话讲,过去要解决我们国家有没有法的问题,今后要把重点放在解决我们的法管不管用这个问题上。在做法上,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提高的措施,比如提高法律的可执行性、让公众更多地参与立法、在法律草案表决通过前增加评估环节、增加人大牵头起草和修改的法律草案等。同时,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律草案,人大也要提早介入,加强协调,这也是落实三中全会精神,能够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的一个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