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借断案夺妻占财”永州法官被停职调查
2014年07月24日 09:09 来源:新京报 作者:赵力 字号

内容摘要:而后该法官调任冷水滩区法院执行局,参与该案执行,并与离婚案中的女方冯某结婚。离婚审判女方获财产,男方偿债务两人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书显示, 2008年 4月湖南永州冷水滩区法院受理一桩离婚案,女方原告冯某,男方被告成森林,当时该案由周新华主审。据成森林出示的永州中院“终审判决书”显示, 2013年 4月,永州中院判决成森林支付冯某28750元,并支付冯某已付给陈某(成森林合伙人)投资款的一半,即13万元。昨日,成森林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自己很确定冯某和离婚案法官周新华在2011年 5月办理结婚手续,近两个月后的2011年 7月,周新华又以执行法官的身份对上述案件强制执行。

关键词:法官;离婚;冯某;永州中院;成森林;执行;结婚;纠纷;法院;停职

作者简介:

  “借断案夺妻占财”永州法官停职调查

  

  新京报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法院法官周新华在一桩离婚案中,判决女方获得房子、地皮等家庭财产;男方则获得女儿的抚养权,以及未还清的贷款等家庭债务和债权。

  而后该法官调任冷水滩区法院执行局,参与该案执行,并与离婚案中的女方冯某结婚。

  此后,男方成森林多次向湖南高院、永州中院等申诉反映。今年5月21日,永州中院裁定对冯、成两人离婚纠纷案和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立案再审。

  据悉,两案已在7月14日在永州中院合并审理,将择日宣判。

  7月22日晚上9时许,湖南省永州市中院发布消息称,对于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法官周新华停职调查。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洁琼)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