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江苏11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14年10月26日 18:23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巍巍 字号

内容摘要:经江苏省政府同意,这个省从11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调整为1630元。

关键词:最低工资标准;江苏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作者简介:

  记者26日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江苏省政府同意,这个省从11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调整为1630元。

  据悉,江苏省上调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无锡等一类地区1630元,增加150元;二类地区1460元,增加180元;三类地区1270元,增加1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4.5元,增加1.5元;二类地区12.5元,增加1.5元;三类地区11元,增加1.5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韩卓吾)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