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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遗留化武案中国原告败诉 梳理逾十年索赔路
2014年10月30日 14: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要求道歉8名齐齐哈尔市“8·4”毒气事件受害者事后前往日本东京,与日本茨城县鹿岛郡神栖町井水化学毒剂泄漏事件受害者青冢美幸一家,以及日本律师和中日友好人士参加了交流会,控诉日军遗留化学武器造成的祸害,讲述各自的不幸遭遇。据中方律师罗丽娟介绍, 2003年发生的齐齐哈尔“8·4”事件之所以在3年后才提起诉讼,是因为此前受害者在中国战争受害者赔偿请求案件律师团(简称日本律师团)的支持下曾多次赴日与日本政府交涉,希望日本政府能够对战后遗留化武问题的受害者提供长期的生活和医疗保障。中日两国政府于1999年 7月正式签署《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日方在“备忘录”中表示铭记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原则和精神,承认在中国遗弃了化学武器,承诺将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诚实履行作为遗弃缔约国应承担的义务。

关键词:化学武器;受害者;日本政府;齐齐哈尔市;诉讼;侵华日军;毒剂;原告;遗弃;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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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30日电 综合报道,2003年,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侵华日军遗留的化学武器导致1名中国人死亡,40多名中国人受伤。中国受害者与遗属向日本政府提出要求损害赔偿诉讼。然而,近日,日本最高法院做出判决,驳回中国原告方面上诉,中国原告确定败诉。

  自2003年事发至2014年中国原告确定败诉,历经11年,受害者备受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数次进行上诉。受害者曾表示,诉讼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就是让日本政府制定政策,对受害者的一生进行医疗和生活救助。

  事件回放

  2003年8月4日早上4时,齐齐哈尔市一公司的挖掘机在施工时,挖出5个金属罐,其中1个不慎被当场挖破。当天9时,5只金属罐中的4只被两民工转卖给一小贩。小贩将金属罐切割时,造成罐内油状溶剂外泄,现场多人被感染。这次事件有44人受到毒气感染,1人死亡。中日双方专家对5个毒剂罐的权威鉴定表明:5个毒剂罐为日本侵华遗留下来的芥子气毒剂罐。

  此后,齐齐哈尔市“8·4”毒气事件受害者分别在齐市和日本东京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控诉侵华日军在中国遗留毒气弹给他们造成的终身伤害,要求日本政府作出真诚的道歉,并给予赔偿。

  事后处理

  据悉,事发后,中日双方将用近一个月时间对齐齐哈尔市日军遗弃化学武器进行处理。作业的主要任务是对保管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地区的不明炮弹等实施X光鉴别,在确定弹种的同时对化学弹进行密封包装,使炮弹能安全保管到正式销毁。

  当时,参加作业的有联合国官员及中日两国政府外交官员、军方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约100多人。作业以日方为主体,中方协助进行,中日两国各编制作业团进行回收。

  据介绍,当时位于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地区的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临时托管库,储藏着近些年发现的部分化学炮弹。由于长期存放,一些弹体腐蚀严重,如不及时处理,将有可能出现毒剂泄漏,污染周围环境,造成人员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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