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公安部;境外;疑犯;所在国;行动
作者简介:
公安部:境外“猎狐”135天抓428人
超半数主动投案自首;141人涉案金额千万以上;通告期内表达自首意愿并在年底前回国可从轻处罚
新京报讯 代号为“猎狐2014”的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开展135天以来,先后从60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428名。
公安部4日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猎狐2014”大决战视频会,对外通报了这一最新战果。
32人逃往境外超过10年
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办负责人介绍,行动开展4个多月以来,公安部先后派出60余个缉捕组赴境外展开集中缉捕。
在已抓获的428人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41名,逃往境外超过10年的32名。共有231名在逃境外经济疑犯主动投案自首,占全部缉捕数的54%。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敦促自首通告后,主动投案自首的有173名。
期限已过,仍有人想投案自首
据介绍,在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始终坚持缉捕与劝返并重的原则,充分利用《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千方百计做好规劝,最大限度地给予疑犯等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记者了解到,通告规定的12月1日投案自首最后期限已过,但目前仍然有部分在逃境外经济疑犯想回国投案自首。
对此,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虽然通告规定的截止日期已到,但在逃境外疑犯如果是在通告发布期间,向办案单位、驻外使领馆等有关部门正式表达了投案自首意愿,只是由于办理证照或工作安排问题等原因,没有赶在通告截止最后期限回国,只要在12月31日前回到国内投案自首,依然适用通告,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积极挽回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