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今天上午,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今后事业单位将把考核对象细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3种,分别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开展考核。
关键词:考核;岗位;事业单位;奖惩;考核结果
作者简介:
本市上午发布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新办法
事业岗位分为三类 按岗考核加强奖惩
今天上午,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今后事业单位将把考核对象细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3种,分别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开展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将与事业单位考核人员调整岗位、工资、晋升、奖罚等挂钩。
据悉,此办法适用于本市事业单位人员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将涉及1万余家事业单位、8万余名管理人员、29万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和6万余名工勤技能人员,总计约43万人。
按3类岗位职责分类考核
2005年本市曾出台《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办法》,此次发布的新政策相比老办法,一个显著变化就是考核内容和标准上体现了分类考核的特点。根据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3类岗位职责,按照不同岗位特点,确定重点考核内容,管理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工勤技能人员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3类岗位均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考核,细化考核标准,提出考核要求,此外,考核方式也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3种方式,全面考核工作完成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将分级考核
《办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将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成员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会或群众代表组成。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还应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必要时可邀请行业内知名专家、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对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程序,《办法》也作了具体规定。
对于被考核的管理、工勤技能人员,采取个人总结、部门评议、群众评议、委员会审议、优秀公示的程序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其中对于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要组织谈话。
对于被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了采取分级考核的方法,即专业技术五级(副高)及以下岗位的人员由所在部门领导对其进行考核,专业技术四级(正高)以上的人员,则由本单位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考核,也按照个人述职、综合评议、优秀公示、存入档案等程序进行。
连续两年基本合格者降岗
《办法》还强化了对考核结果的使用,明确了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其中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享受国家奖励规定中的其他奖励条款。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以往的15%提升至20%。
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将被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不能晋升薪级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如果连续两年考核均为基本合格的,降低岗位等级或调整岗位聘用。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降低岗位等级或调整岗位聘用,不能晋升薪级工资,取消其下一年度参加更高等级岗位竞聘的资格,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或安排到新的工作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