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4年8月19日3时56分,安徽省淮南市东方煤矿发生重大瓦斯事故爆炸,造成2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511.05万元。
关键词:东方;图纸;暗道;暗哨;煤矿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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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9日3时56分,安徽省淮南市东方煤矿发生重大瓦斯事故爆炸,造成2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511.05万元。今年3月2日,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对东方煤矿负责人缪春道、生产技术科科长缪敬道等16名直接责任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提起公诉。
制作调查取证笔录184份
记者了解到,这起震惊全国的爆炸事故发生后,淮南市检察院迅速介入,指导公安机关依法对东方煤矿负责人缪春道、生产技术科科长缪敬道、安全副矿长韩兴先、瓦斯浓度监测员宫万根、总工程师沈道德、生产副矿长殷学林、掘进副矿长刘庆阳、机电副矿长朱胜利、通风副总工程师刘多灯等16人进行调查。
事发当日,缪春道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2014年9月16日,16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也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先后询问有关人员151人,制作调查取证笔录184份。
随意布置炮眼瓦斯常超限
经依法查明,2010年9月以来,东方煤矿无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和淮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期小煤矿停产指令,组织实施非法越界开采,采取国家明令禁止的“以掘代采”的非正规采煤方法组织生产,对现场通风、瓦斯和放炮管理混乱。
侦查得知,东方煤矿越界开采区域在工作面未能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且一部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地点供风,局部通风机循环风,且随意停开。对越界开采区域出现的瓦斯预兆不采取针对性措施,违规对瓦斯浓度实行放限管理,工作面及其回流瓦斯经常超限,不停产、不撤人,瓦斯检查不记录,不填写瓦斯日报和台账,班中不检查不汇报,瓦斯检查员不现场交接班。
在越界开采区域爆破管理方面,未编制爆破说明书,随意布置炮眼、填装药量峭使用水泡泥,坐底泥,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在越界开采区域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未安设人员定位系统,矿领导不按照规定带班下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