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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选聘79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 
2015年04月08日 16:04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晨俊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网西安4月 8日电(记者张晨俊)2015年陕西省将选聘79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聘期2至3年,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生活补贴每人每年2.8万元,其中到艰苦边远县(区)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根据选聘公告,凡户籍在陕西、陕西生源、陕西区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在28周岁以下、本科生在25周岁以下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三好学生”均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或陕西党建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共青团员可安排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关键词:社区;任职;选聘;中共党员;高校毕业生;安置费;职务;一般安排担任村;陕西省;张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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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西安4月8日电(记者张晨俊)2015年陕西省将选聘79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聘期2至3年,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生活补贴每人每年2.8万元,其中到艰苦边远县(区)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

  根据选聘公告,凡户籍在陕西、陕西生源、陕西区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在28周岁以下、本科生在25周岁以下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三好学生”均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或陕西党建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4月13日至17日为网上报名时间,笔试将在5月中旬统一时间进行。

  据了解,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非公务员身份。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共青团员可安排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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