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8月 24日,长治市、长治市城区、襄垣县、武乡县、太原市尖草坪区、岢岚县、祁县、孝义市和高平市共1市8个县(市、区)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先行试点单位相关人员接受了全省统一的培训学习……目前,我省司法体制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我省此次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将对司法人员进行分类管理,让司法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建立以法官检察官为核心、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分工协作的司法团队,合理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实现司法权的高效运行。对一时不能被选任为法官、检察官的现任法官、检察官,将保留其法律职务、现有等级和相关待遇,但不占用法官、检察官员额,可转任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或自愿选择转岗为司法行政人员,法官、检察官等级亦不再晋升,如以后被选任为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级别和时间连续计算。
关键词:检察官;法官;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人员;试点;办案;检察院;法院;员额;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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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将与行政职务脱钩
去年9月,山西列入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今年5月,山西司法体制改革正式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6月17日,山西司法体制改革动员部署会召开,这意味山西省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8月24日,长治市、长治市城区、襄垣县、武乡县、太原市尖草坪区、岢岚县、祁县、孝义市和高平市共1市8个县(市、区)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先行试点单位相关人员接受了全省统一的培训学习……目前,山西省司法体制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山西的司法体制改革主要在试点改革哪些内容?能否解决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冤假错案等问题?哪些改革内容有着山西特色?9月8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办案质量终身负责错案责任倒查问责
山西省此次试点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山西实际现状,围绕省委提出的“六权治本”,把完善司法责任制作为这次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和“牛鼻子”,制定了符合山西情况的相关制度。
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百姓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冤假错案反映强烈,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还较为突出。这些问题的产生,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司法体制机制不健全,一些不符合司法规律和司法职业特点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还比较突出。比如,在司法权运行机制方面,司法机关内部行政化问题日趋严重,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象十分普遍。在司法人员管理方面,法官、检察官按行政职级管理,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导致基层法官、检察官行政职级低、待遇差、发展空间有限、人才流失严重。
在司法人力资源配置方面,办案法官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消耗在辅助性事务上,严重制约了法官的办案能力和办案效率,加剧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在司法行政管理方面,现有的法院、检察院人财物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体制,不仅与司法权的中央事权属性不相适应,也使司法活动容易受到地方干扰。
要解决这些体制机制性问题,山西省试点方案中,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与实施“六权治本”结合起来,与净化政治生态结合起来,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一是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二是对司法机关内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整;三是完善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制度;四是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山西省司法体制改革将在这四个方面进行突破。”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才有助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