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案例一:盗取微信号冒充他人身份诈骗扬州市民赵女士在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前段时间她收到同事潘小姐的一条微信,潘小姐在微信上嘱咐赵女士,加一下单位负责人朱先生的微信号,以后和单位领导通过微信也可以进行工作联系。赵女士没多想,通过手机银行就把15000元转账到指定账号,当天赵女士碰见潘小姐,潘小姐否认微信上和赵女士有过交流,赵女士知道被骗后向汶河派出所报警。目前对于微信支付来讲,它实际上绑定市民的银行卡,过程很简单:只需要输入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在这个过程中再自己设置一个支付密码就OK了,连银行卡的支付密码都不需要。扬州警方提醒,市民使用微信遇到难题时,不要轻信网上搜索来的客服电话,一定要通过官方网站等正规途径仔细求证。
关键词:手机;支付;身份证;案例;先生;女士;警方;提醒;社交;被害人
作者简介:
“十一”假期社交出游忙 警方提醒 “慎用”社交支付工具
中新网南京10月1日电 (赵磊 杨颜慈)十一黄金周来临,出游、社交、消费进入密集期,然而QQ微信异地登陆,骗子卷土重来,通讯诈骗也进入高发时期。
10月1日,扬州警方提醒市民,如今微信绑定银行卡现象普遍,也给了骗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自己的微信突然自动退出,一定要注意,有可能是不法分子在盗取银行卡的钱。
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汶河派出所根据近期接报的案例,梳理发布了三种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的案例提醒市民,也有一定的风险存在,一些银行卡的盗刷案例就和微信有着直接联系。
案例一:盗取微信号冒充他人身份诈骗
扬州市民赵女士在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前段时间她收到同事潘小姐的一条微信,潘小姐在微信上嘱咐赵女士,加一下单位负责人朱先生的微信号,以后和单位领导通过微信也可以进行工作联系。赵女士没有多想,就加了单位负责人朱先生的微信,随后,朱先生在微信上让赵女士先查询单位的流动资金,之后嘱咐赵女士去打一笔汇款,共15000元给业务单位。朱先生同时通过微信将一个中国银行的卡号发给了赵女士。
赵女士没多想,通过手机银行就把15000元转账到指定账号,当天赵女士碰见潘小姐,潘小姐否认微信上和赵女士有过交流,赵女士知道被骗后向汶河派出所报警。
扬州汶河派出所民警介绍,赵女士被骗情形和假冒老板QQ骗钱这类骗局手法类似。需要注意的是,如今一些犯罪嫌疑人大量盗取微信账号,然后对这些微信号码进行观察和筛选,从中选择部分有作案条件的微信号,再利用时间差,乘受害人不在线时登陆微信,直接冒充微信主人的身份与其好友聊天,并以各种“急需用钱”的理由骗取钱财。
民警提醒,微信用户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微信资料上尽量不要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另外在上传照片时要精心筛选,微信用户收到“好友”要求汇款的信息时,一定要进行电话核实。
案例二:盗微信号后直接盗刷绑定银行卡存款
9月13日下午4点40分,扬州大学医学院韩姓同学在宿舍登录微信时,微信提示账号被盗无法登录,韩同学看到该信息后却没有在意。但很快韩同学收到银行发来的付款短信,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居然莫名其妙少了2000元,韩同学立刻向汶河派出所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