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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确定十二个重点领域全面与社会资本合作
2015年12月07日 08:34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任峰 字号

内容摘要:针对首都社会资本存量足、体量大的特点,北京市在公共服务领域敞开大门,确定在轨道交通、停车设施等12个重点领域全面打开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通道。

关键词:社会资本;北京市财政局;轨道交通;停车;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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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记者任峰)记者从北京市财政局获悉,针对首都社会资本存量足、体量大的特点,北京市在公共服务领域敞开大门,确定在轨道交通、停车设施等12个重点领域全面打开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通道。

  据介绍,这12个重点领域分别是:轨道交通、停车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能源、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养老、教育、文化、郊区旅游、高速公路。

  在上述12个领域,政府部门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提出合作项目建议,报北京市财政局;社会资本也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合作项目建议,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报北京市财政局。政资双方主张和举荐的项目将从项目储备库向筛选后的项目管理库流动,以有序进退的方式加以启动和实施。

  目前,北京市已有多个项目跻身财政部第二批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其中,兴延高速公路已通过招标、签约确定由社会资本投入97亿元,占投资份额的74%。这批可复制的示范项目同时带动了京台高速、友谊医院顺义院区等一批新增PPP项目落地和启动。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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