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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有望获补贴
2016年04月07日 14:28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陈诚 字号

内容摘要: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7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和监护人责任险的暂行办法》。

关键词:监护人;严重精神障碍;补贴;河北日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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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出台暂行办法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有望获补贴

 

    河北日报讯(记者陈诚)记者4月5日从省综治办获悉,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7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和监护人责任险的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我省将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和监护人责任险制度,以激励监护人更好履行看护管理责任,防范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据了解,目前,公安部登记在册的我省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为1.9万人。根据该办法,在本地登记并录入公安机关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的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在3级以上的我省患者,其监护人在履行看护管理责任后可享受相应的补贴。

  监护人应履行的看护管理责任有8项,包括发现被监护人居住地迁移、失踪或下落不明、病情波动、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等情况及时报告,配合社区(村)随访、管理等。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可向现居住地社区(村)提交申请,并领取《看护管理记录手册》。每3个月,社区(村)对看护管理情况进行审查认定。一个看护管理年度期满,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后,向监护人发放一定补贴。

  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监护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监护人责任保险每人投保80元至100元,一次性赔付最高达30万元,每个县(市、区)每年最高赔付2000余万元。办法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探索多渠道筹措资金,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购买责任险。

  办法要求,各级政府要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和责任险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力争2016年底全面实施。监护人以奖代补和责任险资金,市、县级可根据需要安排纳入财政预算,同时,积极发挥市场作用,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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