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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工作人员赴北京出差每天住宿费最高1100元
2016年04月15日 06:12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陈雪柠 字号

内容摘要:北京日报讯(记者陈雪柠)财政部昨天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显示,部级工作人员赴北京出差每人每天住宿费最高限额1100元,司局级标准650元,其他人员标准500元。据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需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市县出差,执行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住宿费标准。

关键词:住宿费标准;出差;计划单列市;北京;国家机关;财政部门;地方财政;执行;直辖市;青海玉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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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级出差北京每天住宿最高1100元

 

  北京日报讯(记者 陈雪柠)财政部昨天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显示,部级工作人员赴北京出差每人每天住宿费最高限额1100元,司局级标准650元,其他人员标准500元。该明细标准将自5月1日起执行。

  据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需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市县出差,执行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住宿费标准。目前,各地财政部门已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

  以部级工作人员为例,赴北京、上海出差住宿费标准最高,为1100元;赴天津(除宁河区外)、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哈尔滨等地标准为800元;赴陕西咸阳、宝鸡等城市以及青海玉树州、果洛州等标准最低,为600元。除部级和司局级外,其他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从200元至5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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