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意见》指出,近年来,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生态保护补偿的范围仍然偏小、标准偏低,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行动的成效,须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补偿力度严守生态红线《意见》强调,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这次发布的意见提出从多个方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包括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完善重点生态区域补偿机制、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健全配套制度体系、创新政策协同机制、结合生态保护补偿推进精准脱贫和加快推进法制建设。
关键词:生态保护;保护补偿;补偿机制;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横向生态;建立生态;生态受益者;生态产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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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受益者将给保护者更多补偿
国办发文要求生态保护补偿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生态保护补偿的范围仍然偏小、标准偏低,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行动的成效,须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专家认为,这一意见将使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促进补偿机制更大范围覆盖,充分发挥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大补偿力度严守生态红线
《意见》强调,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意见》明确,将推进七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保护补偿力度。
二是完善重点生态区域补偿机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研究制定相关生态保护补偿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