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税务总局出台20大举措保障营改增顺利申报
2016年06月02日 21:58 来源:新华社 作者:何雨欣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记者何雨欣)记者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纳税人顺利完成首次纳税申报,税务总局出台20大举措,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让营改增纳税人“报好税”。据介绍,此次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行业涉及纳税人1100万户左右,比前期试点的590多万户增加近一倍,其中很多纳税人初次填报增值税申报表、不熟悉申报流程。对于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务总局也明确,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关键词: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税务总局;试点;无形资产;证明材料;举措;发票;不动产

作者简介:

  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记者何雨欣)记者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纳税人顺利完成首次纳税申报,税务总局出台20大举措,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让营改增纳税人“报好税”。

  6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纳税人迎来首个纳税申报期。这也是继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开后,营改增又一个关键时间节点。

  税务总局此次出台的20大举措,主要是在前期推进便利化办税的基础上,出台了纳税申报上门辅导、设置办税服务厅首次申报专窗、国税地税“一窗式”服务、进驻窗口全流程办结、先收后办等新举措。

  据介绍,此次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行业涉及纳税人1100万户左右,比前期试点的590多万户增加近一倍,其中很多纳税人初次填报增值税申报表、不熟悉申报流程。为此,税务部门强化了对纳税申报的辅导培训,提前通过网站、手机APP等主动将相关申报信息推送给纳税人。

  同时,举措中还包括加强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违规。税务总局表示,严肃查处借营改增之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对借营改增之名提价、违反价格诚信、涉嫌价格欺诈、联合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纠正。

  此外,对于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要提供何种资料,近期一些商家和消费者出现了误解。税务总局也进一步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对于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务总局也明确,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孙龙 实习)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