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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为30%
2016年10月13日 09: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邱玥 字号

内容摘要:本报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邱玥 12日从人社部获悉,人社部、财政部12日发布《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管理职责、基金投资、收益分配及费用、计划管理及信息披露、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

关键词:职业年金;投资比例上限;基金股票;职业年金基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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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北京10月12日电 记者邱玥12日从人社部获悉,人社部、财政部12日发布《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管理职责、基金投资、收益分配及费用、计划管理及信息披露、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办法明确,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投资组合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30%。根据该办法,职业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国债、债券回购、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指期货、养老金产品等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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