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据介绍,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就是要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让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营利性。
关键词:学校;义务教育;民办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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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第三次审议新增规定: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不能是营利性
“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10月31日,正在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对备受关注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修改稿中增加了这一内容。
这一规定是在草案二审稿“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规定基础上增加的。
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几乎所有民办学校注册都是非营利性的。该规定如获通过,政府可能将回归义务教育阶段的主体功能,民众有望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享受民办教育。
新规:义务教育不设营利性民校
“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是否意味着今后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都是公益性的?不收高价学费?……”有不少家长提出这样的疑问。
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现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中规定:出资开办民营学校有“要求合理回报”和“不要求合理回报”两种。虽然他们可能会有盈余,但性质上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据悉,目前几乎所有民办学校都是非营利性的,包括广州当前所谓的“名校办的民校”。
据介绍, 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就是要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让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营利性。但关于民办学校是否可以有营利性则向来备受关注。
著名教育专家熊丙奇认为,义务教育阶段不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现阶段是正确选择。“营利性学校的一大特点是自主开放定价,如果一个地方的优质小学、初中,都集中在民办教育领域,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今后实行天价收费,这可能会把学生进民办小学、初中,演变为公开的以金钱择校。”







